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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德时代: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03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19-044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方式
于 2019 年 7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做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董
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毓群主持。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德时代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
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
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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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激励与约
 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 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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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
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⑦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⑧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⑨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
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⑩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
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
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
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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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4)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
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同意
董事会授权指定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由 2019 年 7 月
15 日变更为 2019 年 7 月 16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
加临时提案暨延期召开的补充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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