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4-13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0-02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8 日
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方式于 2020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做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毓群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境外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债券额度并由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
2019 年 11 月,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公司拟通过现有或新设的境外全资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发行总额不超过
8 亿美元(含 8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境外债券,并由公司为前述境外债券
发行及后续相关事项提供相应担保。现因境外业务发展需要,拟将公司境外发行
债券额度增加至不超过 30 亿美元(含 30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并由公司为
该等境外债券发行及后续相关事项提供相应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境外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
行债券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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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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