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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德时代: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2020-06-22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0-05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9),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联创”)计划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
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或)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
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125,996股(占该公告披露之日
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5%)(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收到宁波联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以下简称“告知函”)。根据告知函内容,截至2020年6月20日,宁波联创本次减持
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
关规定,现将其减持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告知函出具之日,宁波联创持有公司股份166,200,26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7.53%。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宁波联创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宁波联创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未违反已披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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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

   2、宁波联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3、截至告知函出具之日,宁波联创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开始实施,后续宁波
联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宁波联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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