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宁德时代: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07-17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〇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曾毓群                   李   平                      黄世霖




        潘   健                  周   佳                      王红波




        薛祖云                   洪   波                      蔡秀玲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
3
4
5
6
7
                     发行人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监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吴映明                    王思业                      冯春艳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8
9
10
                 发行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黄世霖                     周佳                        谭立斌




        吴凯                       蒋理                         郑舒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发行人/公司/宁德时代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本次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指
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股东大会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
联席主承销商                指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
主承销商                    指   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致同会计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暂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认购邀请书》              指
                                 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申购报价单》              指
                                 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系四
舍五入所造成。




                                       12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4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28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1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2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41




                                                                  1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2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
发行方案等事项。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20 年 5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由中国证监会受理,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0 年 6 月 30 日,公
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6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20,711,378 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截 至 2020 年 7 月 9 日 15 时 止, 发行对 象 已分 别将 认购 资金 共 计
19,699,999,928.00 元缴付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内,致同会计师出具了致同验
字〔2020〕第 351ZC00212 号《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验资报告》。
    2020 年 7 月 10 日,致同会计师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
第 351ZC00213 号《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
金已划转至公司账户。根据该验资报告,宁德时代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
122,360,248 股,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为 82,228,641.75 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 19,617,771,286.25 元。
    公司正在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的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14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数量及方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2,360,248 股,
全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三)发行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宁德时代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在发行人
和主承销商报送上述名单后,有部分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愿,为推动本次发行顺
利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基础之上增加以下投资
者: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2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黄晓明
   7          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 Credit Suisse(Hong Kong) Limited
    经主承销商及律师核查,上述新增投资者符合《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关于发行对象的相关规定,具备认购资格;本次发
行的询价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


                                     15
式向 226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上述 226
名投资者中包括:截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收市后符合认购条件且可联系的前 20
名非关联股东;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127 名;基金公司 46 名;证券公司
17 名;保险机构 16 名等。

    (五)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161.00 元/股,相当于申购报价日(2020 年 7 月 6 日)
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 163.81 元/股的 98.28%,相当于发行底价 129.67 元/股的
124.16%。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0 年 7 月 2 日。本次非
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129.67 元/股。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9,699,999,92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82,228,641.7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617,771,286.25 元。

    (七)锁定期
    本次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三、发行对象

    (一)本次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询价申购情况
    2020 年 7 月 6 日上午 8:30-11:30,在发行人律师的全程见证下,本次发行的
簿记中心共收到 38 家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经主承销商与发
行人律师的共同核查:(1)提交《申购报价单》的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14 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2)葛卫东按时提交《申购报价单》,但未足额缴纳申购
保证金(按照其最低认购金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3)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按时提交《申购报价单》,但其管理的四个产品(东方红内需增长集合

                                    16
资产管理计划、东方红睿轩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
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保证金晚于申购报价截止前(11:30:00)到账,
为无效申购,其余产品均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4)其余 22 家投资者均按
《认购邀请书》要求提交《申购报价单》并分别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此外,
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 Credit Suisse (Hong Kong) Limited 按时足额缴纳申购
保证金,但并未按时提交《申购报价单》,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号                                  象类别
                          一、参与申购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
                                                    167.61             109,400
  1             UBS AG                其他          157.54             161,300
                                                    150.84             296,250
      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
  2                                   其他          161.50             370,300
                限公司
  3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保险          157.00              62,170
  4             黄晓明                其他          140.00              60,000
                                                    154.01             120,000
  5    西藏旭赢百年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150.74             150,000
                                                    147.51             200,000
                                                    159.24              69,760
  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56.30              72,760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7                                   证券          155.87              90,360
                  司
                                                    158.10              93,200
  8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
                                                    153.00             104,800
  9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51.12              78,200
                                                    151.00              63,000
 10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47.00              63,000
                                                    142.00              63,000
       Cephei Capital Management
 11                                   其他          143.90              60,400
         (Hong Kong)Limited
 12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53.00              62,900
 13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          143.65              72,440
                                                    156.27              93,600
 14    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其他          154.21             116,270
                                                    142.47             133,820
 15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45.20              60,000
                                                    167.60              77,000
 16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其他          160.01             100,100
                                                    154.20             180,010
 1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136.15              60,000
 18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保险          159.22              60,000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9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      保险          166.55              60,000
        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20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保险          161.25              60,000


                                          17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传统-
             普通保险产品)
                                                         130.18              80,000
 21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保险          129.96              90,000
                                                         129.77             100,000
                                                         159.23              60,000
 22                 葛卫东                 其他
                                                         159.22              70,000
                                                         158.20              66,400
 2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46.10             127,450
                                                         133.10             149,150
 24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61.00             100,000
 25    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保险          161.00              60,000
                                                         145.87              96,500
 2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39.00             104,000
                                                         135.00             111,000
 27      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       其他          152.52              73,920
                                                         161.98            1,000,000
 28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159.66            1,000,000
                                                         155.86            1,000,000
                                                         160.50              64,800
 2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54.20             139,400
                                                         135.00             159,400
 3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59.22              75,400
                                                         163.33              74,800
 3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163.32              75,000
                                                         156.00             180,000
      上汽颀臻(上海)资产管理有
 32                                        其他          136.00             312,800
                    限公司
                                                         131.20             500,000
 33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          143.00              60,310
                                                         166.19              60,000
      珠海高瓴穗成股权投资合伙企
 34                                        其他          163.68              60,000
              业(有限合伙)
                                                         162.00              60,000
                                                         164.03              70,000
       JPMORGAN CHASE BANK,
 35                                        其他          159.03             140,000
        NATIONAL ASSOCIATION
                                                         154.27             210,000
                                                         142.01             144,050
 3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133.61             155,850
 3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154.20              60,000
                                                         146.70             100,000
 38    鸿商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          138.60             200,000
                                                         130.49             300,000
                              二、申购不足时引入的其他投资者
  1                   -                      -             -                   -
                                 三、大股东及关联方认购情况
  1                   -                      -             -                   -
                                     四、无效报价报价情况
 序                                      发行对
                  发行对象                         申购价格(元/股)   申购金额(万元)
 号                                      象类别
      瑞士信贷(香 港)有限公 司
  1   Credit Suisse(Hong Kong)             其他          144.10             60,000
      Limited
    备注:(1)葛卫东缴纳申购保证金 1.2 亿元,其第一档报价(申报价格 159.23 元/股,
认购金额 60,000 万元)有效,第二档报价(申报价格 159.22 元/股,认购金额 70,000 万元)
无效。


                                            18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四个产品(东方红内需增长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东方红睿轩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东方红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
保证金晚于申购报价截止前(11:30:00)到账,为无效申购,其余产品均按时足额缴纳了申
购保证金。

       2、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1.00 元/股。本次发行股
份数量 122,360,248 股,募集资金总额 19,699,999,928.00 元,未超过发行人股东
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批文规定的上限。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                                      认购价格                                             锁定期
                认购对象名称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号                                      (元/股)                                            (月)
1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61.00           62,111,801    9,999,999,961.00     6
       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
2                                          161.00           23,000,000    3,703,000,000.00     6
       公司
3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1.00            7,453,416    1,199,999,976.00     6
4      UBS AG                              161.00            6,795,031    1,093,999,991.00     6
5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1.00            5,484,473     883,000,153.00      6
6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161.00            4,782,608     769,999,888.00      6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1.00            4,658,385     749,999,985.00      6
       JPMORGAN CHASE BANK,
8                                          161.00            4,347,826     699,999,986.00      6
       NATIONAL ASSOCIATION
       珠海高瓴穗成股权投资合伙企
9                                          161.00            3,726,708     599,999,988.00      6
       业(有限合伙)
                  合计                          -          122,360,248   19,699,999,928.00     -

       最终配售对象的产品认购名称/出资方信息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出资方信息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价值基金(交易
 1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所)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CM 中国基金
 2       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
 3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分红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4       UBS AG                                     自有资金
 5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信瑞丰基金百瑞 1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6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自有资金
 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


                                               19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产品名称/出资方信息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8                                              自有资金
        ASSOCIATION
        珠海高瓴穗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珠海高瓴煦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9
        伙)                                    伙)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122,360,248 股,发行对象总数为 9 名,具体
情况如下:

       1、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9 Battery Road, #15-01 Straits Trading Building , Singapore 049910
       编号:QF2012ASF207
       认购数量:62,111,801 股
       限售期限:6 个月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公司无重大交易。

       2、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5 号北京发展大厦 3 层 301-313 室、318-319
室、321 室
       法定代表人:井上胜史
       经营范围:(1)向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特别是各种类型的汽车、摩托
车、通用发动机、通用动力产品以及相关零部件、生产设备的生产、销售等领域
依法进行投资。(2)受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其提供下列服务:①协助或代
理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生产所需的原材
料、零部件等;②以协助、代理或经销的方式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
并提供售后服务;③协助所投资企业产品的市场调查以及促销活动;④协助所投
资企业进行员工录用、培训;⑤为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及市场开发方
面的技术援助等服务;⑥对所投资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等指导;⑦在外汇管理部门
同意和监督下,在所投资企业间平衡外汇收支;⑧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融资或提


                                           20
供担保。(3)在中国国内成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等的研究开发,
转让研究开发成果及其使用许可,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4)为其出资人提供
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
(5)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所投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6)以代理、经销或
设立出口采购机构(包括内部机构)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
出口退税;(7)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汽车
整车产品除外),如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允许其
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但所购买的系统集成配套产品的价值不应超过
系统集成所需全部产品价值的百分之五十;(8)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
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
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9)在其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
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允许投资性公司从其母公司进口与其所投
资企业生产产品相关的母公司产品在国内试销;(10)为其进口的产品提供售后
服务;(11)商品的进口及国内批发业务,国内采购商品的国内批发业务,佣金代理
(不含拍卖)业务。(以上业务不含汽车整车产品,其他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
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12)进口为所投资企业、跨国公司
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13)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
流配送服务;(14)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投资
性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15)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
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16)委托境内其他
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17)作为本田技研工业
株式会社 ACURA 和 Honda 品牌(CIVIC Hybrid 思域混合动力、FIT HYBRID 飞
度混合动力、Honda CR-Z 本田 CR-Z、INSIGHT 除外)进口汽车在中国大陆地
区的总经销商,进口并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上述品牌进口汽车;(18)承接
国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19)向所投资企业及关联公司提供经营性租赁业务
(地区总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3,297.99 万美元


                                   21
    认购数量:23,000,000 股
    限售期限:6 个月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公司无重大交易。

    3、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39 楼
    法定代表人:于业明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
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10,000.00 万元人民币
    认购数量:7,453,416 股
    限售期限:6 个月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公司无重大交易。

    4、UBS AG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 Switzerland ,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asel , Switzerland
    编号:QF2003EUS001
    认购数量:6,795,031 股
    限售期限:6 个月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公司无重大交易。

    5、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法定代表人:李永东


                                      22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注册资本:17,000.00 万元人民币
    认购数量:5,484,473 股
    限售期限:6 个月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公司无重大交易。

    6、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英国伦敦金丝雀码头银行街 25 号,E14 5JP
    编号:QF2016EUS309
    认购数量:4,782,608 股
    限售期限:6 个月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公司无重大交易。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 39 楼
    法定代表人:贺靑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
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
金融产品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890794.80 万元人民币
    认购数量:4,658,385 股
    限售期限:6 个月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公司无重大交易。

    8、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23
    企业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住所:State of New York ,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编号:QF2003NAB009
    认购数量:4,347,826 股
    限售期限:6 个月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公司无重大交易。

    9、珠海高瓴穗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1889 号 17 栋 201 室-271 号(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高瓴煦远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马翠芳)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3,726,708 股
    限售期限:6 个月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该发行对象最近一年与公司无重大交易。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该
机构以其管理的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价值基金(交易所)、高瓴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HCM 中国基金参与认购,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前述产品不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
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 UBS AG、J.P. Morgan Securities plc、JPMORGAN

                                       24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系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均以其自有
资金参与认购,UBS AG、J.P. Morgan Securities plc、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均以自有资金认购,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中
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传统-普
通保险产品 2 个产品认购,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产品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
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
备案手续。
    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珠海高瓴穗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珠
海高瓴煦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的投资主体,无需履行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本备案手续。珠海高瓴煦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已经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
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登记备案。
    本次发行的最终配售对象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北信瑞丰
基金百瑞 12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该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完成备案。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上述产品均不在《私募投资基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因此不需要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
续。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25
   保荐代表人:吕晓峰、张帅
   联系人员:于颖欣、朱正忠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
   联系电话:010-65608299
   传    真:010-65608451

   (二)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联系人员:李吉喆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    真:010-65051166

   (三)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菁
   联系人员:蒋晓婕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楼75T30室
   联系电话:021-20336221
   传    真:021-20336040

   (四)联席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员:杨亘雄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兰花路333号世纪大厦10楼
   联系电话:021-50155262
   传    真:021-68815313 / 021-68815389

   (五)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韩炯
   经办律师:王利民、蔡若思

                                  26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6楼和19楼
联系电话:021-3135 8666
传    真:021-3135 8600

(六)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徐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殷雪芳、施旭锋、佘丽娜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联系电话:010-8566 5588
传    真:010-8566 5120




                             27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      条件股份数量
    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571,480,527       25.88      571,480,527
    2     黄世霖                                    260,900,727       11.81      260,900,727
          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
    3                                               166,200,263        7.53                   -
          业(有限合伙)
    4     李平                                      111,950,154        5.07      111,950,154
          深圳市招银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5                                                72,157,116        3.27                   -
          限合伙)
    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股通)               67,695,221        3.07                   -
          湖北长江招银动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7                                                66,980,205        3.03                   -
          合伙)
    8     西藏鸿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53,625,190        2.43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瑞荣合投资合伙
    9                                                36,358,300        1.65                   -
          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瑞荣通投资合伙
 10                                                  34,668,023        1.57                   -
          企业(有限合伙)
                        合    计                  1,442,015,726       65.30      944,331,408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                                                                              持有有限售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号                                                                            条件股份数量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
1                                         571,480,527              24.53         571,480,527
        有限公司
2 黄世霖                                  260,900,727              11.20         260,900,727
        宁波联合创新新能源投资管
3                                         166,200,263               7.13                      -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李平                                    111,950,154               4.81         111,950,154


                                             28
序                                                                               持有有限售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号                                                                             条件股份数量
  深圳市招银三号股权投资合
5                                            72,157,116               3.10                    -
  伙企业(有限合伙)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股
6                                            67,695,221               2.91                    -
  通)
  湖北长江招银动力投资合伙
7                                            66,980,205               2.88                    -
  企业(有限合伙)
8 西藏鸿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53,625,190               2.30                    -
   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国
9                                            52,795,031               2.27         52,795,031
   价值基金(交易所)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瑞荣合
10                                           36,358,300               1.56                    -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 计                    1,460,142,734               62.68         997,126,439
    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以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在册股东为基础,并
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等公司股本后续变化情况进行测算,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登记
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981,524,694              44.47%      1,103,884,942           47.39%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25,589,086               55.53%      1,225,589,086           52.61%
     合   计           2,207,113,780           100.00%         2,329,474,028         100.00%
     注:以截至2020年6月29日公司股东情况与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模拟计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公司资产质量

                                              29
得到提升,偿债能力得到改善,融资能力得以提高,资产结构更趋合理。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均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巩固现有
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
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计划。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
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机构投资者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有所提高,公司股权结构
更加合理,这将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进一步完善及公司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五)对公司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没有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没有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由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而且投资者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方关
系,因此不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状况产生影响。




                                  30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
                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
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为:
    1、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3、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
行人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4、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暂行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31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发行人内部有效批准及授权,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
核准;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附有《申购报价单》的《认购邀请
书》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过程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最终获配对象之资格、发行价格、发行股数、募集资金总额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修订稿)》的规定;《缴款通知》《认购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尚需就本次发行事
宜办理股份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33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
                      孙中凯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吕晓峰                  张帅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4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沈如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5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钱   菁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36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余   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7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
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
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王利民                  蔡若思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韩   炯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38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
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
书中引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殷雪芳                    施旭锋




                                    佘丽娜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徐   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39
                           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
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
书中引用的本所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
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殷雪芳                   施旭锋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徐   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4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3、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报告;
    5、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6、发行人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
    电话:0593-8901666
    传真:0593-890199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 座
    电话:010-65608299
    传真:010-65608451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30


    四、信息披露网址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和 巨 潮 网
(http://www.cninfo.com.cn)。



                                   41
(本页无正文,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
报告书》之盖章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