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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德时代: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21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1-046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 15:00 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5 月 21 日 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任
意时间。

       2、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 2 号公司科技大楼一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毓群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章程及《股东
                                       1
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共计1,287,410,3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661%。其中:剔除网络重
复投票后,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
计947,801,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8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计1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339,608,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7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7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共计 455,029,0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336%。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15,420,11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5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04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数共计 339,608,9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788%。

    2、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董事会秘书、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86,108,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9%;
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1,290,27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02%。

    本议案获得通过。
                                    2
    2、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86,108,1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9%;
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1,290,37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02%。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86,108,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9%;
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1,290,27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02%。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87,409,6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
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55,028,3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998%;反对 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86,108,2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89%;
反对 1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弃权 1,290,27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02%。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41,347,91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54%;
                                    3
反对 202,70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1%;弃权 1,528,3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5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41,347,9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54%;反对 202,7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1%;弃权 1,528,30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55%。

    本议案获得通过,其中关联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李平
先生、黄世霖先生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85,679,9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6%;
反对 202,7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1,527,709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53,298,6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6197%;反对 202,7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5%;
弃权 1,527,7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57%。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85,371,8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7%;
反对 748,25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81%;弃权 1,290,273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0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52,990,5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5520%;反对 748,2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44%;
弃权 1,290,27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36%。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
    表决情况:同意 1,285,678,8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55%;
反对 203,8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8%;弃权 1,527,709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53,297,5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6195%;反对 203,8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8%;
弃权 1,527,70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57%。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26,226,69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4%;反对 282,91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54,746,1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8%;反对 282,9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2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其中关联股东黄世霖先生已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97,550,3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0201%;
反对 89,860,0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9799%;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365,169,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80.2518%;反对 89,860,0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48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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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情况:同意 1,219,919,8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7577%;
反对 67,490,4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2423%;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68,134,3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027%;
反对 15,448,5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00%;弃权 3,827,4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35,753,0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5.7638%;反对 15,448,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951%;弃权 3,827,4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411%。

    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87,205,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1%;
反对 204,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54,824,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550%;反对 204,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5、审议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87,204,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0%;
反对 204,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9%;弃权 1,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54,823,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548%;反对 204,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0%;
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本议案获得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87,205,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1%;
反对 204,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9%;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暨变更部分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87,204,9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0%;
反对 205,3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9%;弃权 1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54,823,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99.9549%;反对 205,3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1%;
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
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7
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
书》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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