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1-051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 及原激励对象274名,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66,226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 总股本的0.02%。 2、公司已于2021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329,474,028股减少为2,329,007,802股。 一、2018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年激励计划”) 1、2018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2、2018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9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 1 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8年7月23日,公司公告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 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8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确认以2018年8月30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 事项发表同意的意见。 6、2018年9月1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向1,628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2,258.04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19日。 7、2019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24万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年5月21 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回购注销事项。2019年7月10日, 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8、2019年9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51,780股限制性股票;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2 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533,34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回购注销2018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607,14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0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前述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拟对2018年激励计划中的部 分原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858,920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0年5月22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1、2020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 计85,582股限制性股票;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41,478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12、2021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激励计划 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3,780股限制性股票。 13、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基于前述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拟对2018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原激励对象已授予 3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9,362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 1、2019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2、2019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12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2019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 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9年7月13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9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 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确认以2019年9月2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激励计划的调整和 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 6、2019年9月20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向3,105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1,395.4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9月24日。 7、2020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回购注销2019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427,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年5 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回购注销事项。2020 年5月22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8、2020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146,634股限制性股票;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807,316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年4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激励计划中 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70,230股限制性股票。 10、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基于前述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拟对2019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原激励对象已授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6,864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1、2018年激励计划 5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参与2018年激 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需对其持有的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9,362股进行回购注销。 2、2019年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参与2019年激 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需对其持有的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6,864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66,226股,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前总股 本的0.02%。 (二)回购价格 1、2018年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 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按照下述办法做相应的调整: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并于2019年7月16日公告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公司当时总股本2,194,44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20370元人民币 现金。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并于2020年5月28日公告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以公司当时总股本2,207,113,7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01281元人民 币现金。 由于2018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18、 2019年度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管,将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 6 目前未实际发放。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部分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时,其所持涉及 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因此,本 次回购注销涉及2018年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018年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5.15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2019年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事 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按照下述办法做相应的调 整: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 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另未来公司发生派息的情况下,若 公司选择股息自派,则将根据自派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回购价格。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并于2020年5月28日公告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以公司当时总股本2,207,113,7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01281元人民 币现金。 由于2019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19年 度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管,将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目前 未实际发放。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部分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时,其所持涉及回购 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因此,本次回 购注销涉及2019年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019年 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5.53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3、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16,508,252.22元(不含已支付的 利息79,566.07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原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269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1年6月21日完成了上述 7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329,474,028股减少为2,329,007,802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99,732,806 12.87% 466,226 299,266,580 12.85%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79,638,160 12.00% - 279,638,160 12.01% 股权激励限售股 20,094,646 0.86% 466,226 19,628,420 0.8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2,029,741,222 87.13% - 2,029,741,222 87.15% 股 三、总股本 2,329,474,028 100.00% 466,226 2,329,007,802 100.00%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本结构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系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的具体处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2018 年和2019年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2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