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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德时代:关于签订供货框架协议的公告2021-09-10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1-08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供货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协议的生效条件:经协议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协议专用章后生效。

    2、本次签署的协议为供货框架性协议,最终供货情况将由重庆金康通过订单方式
确定。因此协议签订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后续重庆金康的具体订单情况而
定,具有不确定性。

    3、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
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21 年 9 月 9 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德时
代”)与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康”)签订《五年供需联动和
产能保证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中约定,宁德时代将在 2022 年至 2026
年期间向重庆金康供应动力电池产品。

    上述协议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053224526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9 月 4 日

    法定代表人:余海坤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福生大道 229 号

    注册资本:496,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80.6452%股权、重庆金新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19.3548%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研发、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汽车研发及相
关技术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金康为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小康股份;证券代码:
601127)控股子公司,小康股份是一家集乘用车、商用车、动力总成及其他汽车零部件
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汽车制造企业。

    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重庆金康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情况说明:重庆金康系依法设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具备履约能力,公司认为履约风险可控。

    4、类似交易情况:公司最近三年未与重庆金康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

       卖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买方: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2、购买标的:动力电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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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标的销售数量及金额:2022 至 2026 年期间,买方基于自身决策,需至少提前 6
个月向卖方提出要求,双方共同确认下一年度采购总量,并通过附属协议进行约定。若
当年未签署附属协议的,则次年双方按照 10GWh 的年度量纲执行。

    4、产能保证金:为保障买方 2022 至 2026 年的采购需求,买方需按照协议约定向
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产能保证金,以支持双方提前布局产能、保障双方共同利益。

    5、供货有效期限:2022 年至 2026 年。

    6、违约责任:供货期内,若因买方自身原因导致未完成年度量纲的提货,或者因
卖方自身原因导致供应总电量少于年度量纲,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
金。

    7、协议生效条件:经协议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协议专用章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表示对方对公司动力电池的产
品质量和生产能力的认可,进一步验证公司在动力电池领域的竞争力,符合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

    2、本协议为供货框架协议,后续公司将根据重庆金康下达的订单情况在相关年度
确认收入。本协议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协议的履行预计对公司
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客户形成
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供货框架性协议,最终供货情况将由重庆金康通过订单方式
确定。因此协议签订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后续重庆金康的具体订单情况而
定,具有不确定性。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
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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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
露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未发
生变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关于减
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
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3、备查文件

   《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年供需联
动和产能保证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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