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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德时代: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1-22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1-133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方式
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做出本监事会决议。本
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映明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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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 18 名
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 13 名激励
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53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除前述激励对象外,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条件及授予
条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 中有关授权日、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
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设定的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后)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1 年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因
此,同意以 2021 年 11 月 19 日为首次授权日、首次授予日,向 279 名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授予 189.8250 万份股票期权,向 4,208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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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5.02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本次被授予
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对象条件及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
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满足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 中有关授权日、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
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设定的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2021 年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和授予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其获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因此,同意以 2021
年11 月19 日为预留授权日、预留授予日,向71 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51.3800
万份股票期权,向 46 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 2.89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3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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