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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德时代: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公告2022-06-09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2-05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市场传闻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近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宁
德时代今年半年报可能会确认一季度发生的十余亿元的期货投资损失”、“宁德时
代二号人物黄世霖近期疯狂减持套现”等市场传闻,上述传闻严重失实,并已通
过网络广泛转载、传播,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二、澄清声明

    经核实,为避免给投资者造成误导,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澄清如下:

    (一)关于“宁德时代今年半年报可能会确认一季度发生的十余亿元的期
货投资损失”的澄清说明

    基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及降本需要等,公司对镍资源产业链进行了
部分布局。为防范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风险,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及业务需求,
根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开展对应的商品(镍)套期保值以规避有
关大宗商品市场大幅波动的风险,不以投机为目的。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以现货为基础,期货端的浮动损益有相应的现货予以对
冲,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上述传闻不属实。

    (二)关于“宁德时代二号人物黄世霖近期疯狂减持套现”的澄清说明

    经询证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黄世霖先生,上述传闻不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1、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黄世霖先生于 2022 年 1 月 4 日与其持有 100%份
额的 6 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通怡景云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春晓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春晓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向阳 7 号私募证券

                                      1
投资基金、通怡向阳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怡向阳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合称“一致行动人”)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黄世霖先生以大宗交易
方式转让不超过 200 万股(含本数)公司股份给前述 6 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
上述 6 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穿透后的唯一出资人均为黄世霖先生本人,其持
有基金的份额比例为 100%,且上述 6 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与黄世霖先生为
一致行动人。自 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6 月 1 日期间,黄世霖先生已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 1,999,999 股股份至上述 6 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该
等股份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2、针对上述股份转让事宜,黄世霖先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第一
时间函达公司,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公告情况如下:

    公告时间                               公告名称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
 2022年01月04日
                  部转让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
 2022年01月18日
                  部转让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
 2022年06月02日
                  部转让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3、上述股份转让计划受让方 6 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的唯一出资人均为
黄世霖先生本人,股份变动系黄世霖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
上述转让并未导致黄世霖先生实际控制(通过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公司股份比例
和数量发生变化,不存在市场传闻中变相减持的情况。同时因上述 6 只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产品与黄世霖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大股东与其
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应当合并计算,因此后续上述 6 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的减
持亦须严格遵守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后续黄世霖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
动情况,公司也将按照有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说明及必要提示

    对于有关市场传闻,请广大投资者理性解读,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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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同时,
对于制造散布此类不实信息的行为,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法律责
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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