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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德时代: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21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2-06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通讯方式
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做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董
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毓群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德时代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
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 2022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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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周佳、吴凯回避
 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建立、健
 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情况,制定了《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周佳、吴凯回避
 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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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 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授予日;

    ②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
象签署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或归属资格、行权或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行权或
归属;

    ⑦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或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或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
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⑧ 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
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或归属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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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⑨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以及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归属事宜;

    ⑩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
整,在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
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
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
得到相应的批准;

    (2)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
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
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4)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
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周佳、吴凯回避
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济宁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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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业务发展、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在山东省济宁市投资建设济
宁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项目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 140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济宁新能源电池产业
基地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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