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2-085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5日15:00点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9月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5日9:15至15:00 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公司科技大楼一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鉴于公司董事长曾毓群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经 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平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1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6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共计1,321,799,0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16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948,706,3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38.87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09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373,092,6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287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5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数共计381,467,6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3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8,374,973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0.343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5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数共计373,092,6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2877%。 2、公司部分董事及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上海市通力律 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因疫情防控要求,公司副董事长李平先生、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 师之一王利民先生以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表决情况:同意1,253,935,6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4.8658%;反对67,177,3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23%;弃权686,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3,604,1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099%;反对67,177,3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102%;弃权686,1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54,344,0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4.8967%;反对66,768,88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14%;弃权686,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4,012,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3170%;反对 66,768,88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032%;弃权 686,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54,340,8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4.8965%;反对66,772,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16%;弃权686,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4,009,3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3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3161%;反对 66,772,1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040%;弃权 686,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匈牙利时代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项目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0,923,9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338%;反对189,0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弃权686,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19,932,08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588%;反对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弃权1,863,2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79,600,6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06%;反对 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1,863,2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19,745,8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447%;反对189,8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弃权1,863,2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利民先生、蔡若思女士出席见证本次会议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