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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德时代: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2-09-15  

                        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2-095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
     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74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为3,356,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9月19日(星期一)。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德时代”)于2022
年9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8年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年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照2018年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2018年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1
    2、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7 月 10 日至 2018 年 7 月 19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内,
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8 年 7 月 23 日,公
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确认以 2018 年 8 月 30 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就 2018 年激励计划的
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意见。

    6、2018 年 9 月 1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 1,6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58.04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19 日。

    7、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7.24 万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 年 5 月

                                    2
2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回购注销事项。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8、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51,780 股限制性股票;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
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533,34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607,14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前述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对 2018 年激励计划中
的部分原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58,920 股进行回购
注销。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
续。

    11、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
计 85,582 股限制性股票;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241,478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12、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

                                    3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3,78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基于前述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对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原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49,362 股进行回购注销。2021 年 6 月 21 日,
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4、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共计 33,760 股限制性股票;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86,54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15、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57,6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
于前述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对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1,360 股进行回购注销。2022 年 8 月 19 日,公
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7、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4
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7,2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56,3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2018年激励计划无差异。

    二、2018年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四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18年激励计划授予中层管
理人员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
个月、36个月、48个月、60个月;中层管理人员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四个
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中层管理人员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

    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18年9月18
日,上市日期为2018年9月19日,公司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四
个限售期将于2022年9月18日届满。

    2、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1、宁德时代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审计,公司 2018-2021 年累计营业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2018-2021 年四年的累计营业收入   收入为 2,560.75 亿元,满足解除限
值不低于 1,000 亿元                                售条件。

                                                   175 名激励对象中:(1)1 名激励对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     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按    售的限制性股票 20,000 股;(2)2
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
  个人上一年                                       本次解除限售比例为 80%,公司将
               A/ B+/B        C           D
  度考核结果                                       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
  个人解除限                                       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7,200 股;(3)
    售比例      100%        80%           0        剩余 172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
    (N)                                          为 B 以上(含 B),本次解除限售比
                                                   例为 100%。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18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即将
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解除
限售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 9 月 19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356,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4%;

    3、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74 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绩效考核不达     本次可解除    剩余未解除
                           未解除限售
                                        标需回购的限     限售的限制    限售的限制
  序号         类别        的限制性股
                                        制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票数量(股)
                                          (股)           (股)        (股)

                                        6
             中层管理人员
    1                             6,727,000         7,200           3,356,300        3,363,500
               (174 人)
    注:1、上表中不包括 1 名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原激励对象,对应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00 股;
    2、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 的 2 名激励对象,对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2,000 股,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7,200 股,本次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8,800 股;
    3、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B 以上(含 B)的 172 名激励对象,对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6,655,000 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27,500 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
                465,039,680     19.06%                  3,356,300      461,683,380     18.92%
 条件股份
 其中:高
                342,863,343     14.05%                                 342,863,343     14.05%
 管锁定股
 首发后限
                109,756,097       4.50%                                109,756,097       4.50%
 售股
 股权激励
                 12,420,240       0.51%                 3,356,300        9,063,940       0.37%
 限售股
 2、无限售
               1,975,431,327    80.94%    3,356,300                  1,978,787,627     81.08%
 条件股份
  总股本       2,440,471,007   100.00%    3,356,300     3,356,300 2,440,471,007      100.00%
    注:
    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表中股权激励限售股“本次变动数”未包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中所述拟回购注销的49,240股,前述回购注销
事项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
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次解除限售、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
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德时代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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