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1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公
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
进行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
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议题
号
1.《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1 年度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情况专
项说明>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4
1 9.《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
二次会议 月 20 日
任险的议案》
10.《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关于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关于 2022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13.《关于 2022 年度套期保值计划的议案》
1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5.《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7.《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注
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1
18.《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4 1.《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
2
三次会议 月 27 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4
3 1.《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次会议 月 29 日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6 2.《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
4
五次会议 月 27 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1.《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7 2.《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5
六次会议 月 21 日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8 2.《关于<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七次会议 月 23 日 3.《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3.《关于公司向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9
7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八次会议 月8日
案》
4.《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6.《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9
8 1.《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九次会议 月 28 日
1.《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
2022 年 价格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9 10 月 21 3.《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十次会议
日 议案》
4.《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
5.《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6.《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
7.《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股票期权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
8.《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2 年 1.《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放弃权利及对外担保的
第三届监事会第
10 10 月 31 议案》
十一次会议
日 2.《关于 2022 年度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注:以上会议决议均在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信息披露。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及出席了股东大会,对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执行情况的合法性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监督和检查,
对高级管理人员日常规范履职和充分尽职的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并开展了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评价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在
执行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权
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运作管理规范、决策程序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做到认真、勤勉、尽责履职,未发现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出席了股东大会,
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
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履
行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
(二)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体系、定期报告等进行了认
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
制度,财务管理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报告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
和虚假记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
保留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
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交
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没有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检查了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
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行为。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2022 年度,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自
身情况,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良好地贯彻执行。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
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
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
况。
三、监事履职评价工作情况
(一)监事自评情况
4
吴映明:2022 年度本人作为监事会主席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积极参与监事
会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监事意见,忠实、勤勉、有效的履行监事职责,不
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
冯春艳: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积极参与
监事会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监事意见,忠实、勤勉、有效的履行监事职责,
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
柳娜: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认真履行监事职责,积极参与
监事会会议,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监事意见,忠实、勤勉、有效的履行监事职责,
不存在违反《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监事互评结果
经监事内部互相评价,三名监事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四、监事会 2023 年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加强各项监督检查,依法列席公司董
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
序的合法合规性,积极监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忠实勤勉的履行地监
事会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持续加强自身学习,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
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推动公司
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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