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3-036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 及原激励对象55名,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29,56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 司总股本的0.01%。 2、公司已于2023年4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442,514,524股减少为2,442,384,964股。 一、2018 年和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 年激励计划”) 1、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2、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7 月 10 日至 2018 年 7 月 19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系统公示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内, 1 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8 年 7 月 23 日,公 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8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8 年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确认以 2018 年 8 月 30 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6、2018 年 9 月 1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 1,6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258.04 万股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19 日。 7、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57.24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回购注销事项。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8、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51,780 股限制性股票;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 2 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533,34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 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共计 607,14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前述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对 2018 年激励计划中 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58,920 股进行回购注 销。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1、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 计 85,582 股限制性股票;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241,478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12、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63,78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基于前述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对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 3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49,362 股进行回购注销。2021 年 6 月 21 日, 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4、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共计 33,760 股限制性股票;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86,54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15、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共 计 57,6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 于前述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对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1,360 股进行回购注销。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 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7、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共计 27,2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56,3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18、2023 年 3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4 公司回购注销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36,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9、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 于前述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对 2018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3,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 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 1、2019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2、2019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12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2019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 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9年7月13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9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 5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9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励对 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确认以2019年9月2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 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年9月20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向3,105名激励对象授予1,395.4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上市日期为2019年9月24日。 7、2020年4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 购注销2019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27,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年5月18日, 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回购注销事项。2020年5月22日, 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8、2020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2019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 计 146,634股限制性股票;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3,807,316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 计 170,23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届 6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基于前述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对 2019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16,864 股进行回购注销。2021 年 6 月 21 日, 公司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1、2021 年 9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共计 30,290 股限制性股票;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3,685,35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回购注销 2019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共 计 14,64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 于前述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对 2019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4,930 股进行回购注销。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 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14、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 2019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共计 22,040 股限制性股票;同次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1,879,04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3 年 3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 7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回购注销 2019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44,32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 于前述审议通过的议案,公司对 2019 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6,360 股进行回购注销。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 就上述事项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1、2018年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参与2018年激 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需对其持有的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3,2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2019年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参与2019年激 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需对其持有的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6,360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29,560股,占公司本次回购 注销前总股 本的0.01%。 (二)回购价格 1、2018年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原则”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 发生派息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按照下述办法 8 做相应的调整: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 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并于2019年7月16日公告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 司当时总股本2,194,44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20370元人民币现 金。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并于2020年5月28日公告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公司当时总股本2,207,113,7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01281元人民币 现金。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28日公告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2,329,007,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00480 元人民币现金。 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21日公告了《2022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2,440,471,0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6.5280元人民币现金。 由于2018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18年、 2019年、2020年及2022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管,将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 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目前未实际发放。本次回购注销2018年激励计划中的部 分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时,其所持涉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现金分红 由公司收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因此,本次回购注销涉及2018年激励计划部分激 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018年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 35.15元/股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2019年激励计划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 9 购注销原则”中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 司发生派息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按照下述办 法做相应的调整: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另未来公司发生派息 的情况下,若公司选择股息自派,则将根据自派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回购价格。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并于2020年5月28日公告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 公司当时总股本2,207,113,7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201281元人民币 现金。 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28日公告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2,329,007,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400480 元人民币现金。 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9月21日公告了《2022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当时总股本2,440,471,0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6.5280元人民币现金。 由于2019年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持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19年、 2020年及2022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均由公司代管,将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 激励对象支付,目前未实际发放。本次回购注销2019年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 象的限制性股票时,其所持涉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 回并做相应会计处理。因此,本次回购注销涉及2019年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 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019年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5.53元/股加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不含利息,利息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为4,579,250.8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10 公司已向上述原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价款,且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 字(2023)第351C000135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 核确认,公司已于2023年4月14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42,514,524股减少为2,442,384,964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类别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非 285,323,061 11.68% - 129,560 285,193,501 11.68% 流通股 其中:高管 278,138,161 11.39% - - 278,138,161 11.39% 锁定股 股权激励限 7,184,900 0.29% - 129,560 7,055,340 0.29% 售股 二、无限售 2,157,191,463 88.32% - - 2,157,191,463 88.32% 条件流通股 合计 2,442,514,524 100.00% - 129,560 2,442,384,964 100.00% 注:股本结构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系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的具体处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2018 年和2019年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