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隆利科技: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19-01-10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促进公司经营业务发展,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自董事会批准后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柴广跃                    伍     涛                   王利国




                                                 2019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