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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利科技:诉讼进展公告2019-02-14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2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诉讼基本情况

    2018 年 5 月 29 日,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下称“深圳中院”)传票,该院受理了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德仓科技”)
以公司和深圳市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为第三人提起的
诉讼,案号(2018)粤 03 民初 1186 号的侵犯专利权纠纷案。

    上述诉讼已在 2018 年 11 月 19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
书》中进行了披露。

     二、诉讼最新进展情况

    2019 年 2 月 14 日,公司收到了深圳中院送达的(2018)粤 03 民初 1186 号《民事裁定
书》。根据上述民事裁定书,本案原告德仓科技主张的权利基础为涉案一个发明专利权,因
上述发明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全部无效,原告德仓科技失去了提起
上述诉讼的权利基础,也就丧失了提起诉讼的主体资格,深圳中院驳回了原告德仓科技对公
司的上述起诉,如原告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上诉。

    上述案件中被宣告无效的涉讼发明专利具体如下:


   案件编号             专利号               发明专利名称           被宣告无效文号

                                        一种背光光源组件、背光
  (2018)粵 03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
                   ZL201410320063.5     模组、液晶模组及制作方
民初 1186                                                          定书》第 38453 号
                                        法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除招股书中披露的诉讼外,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请求事项已被深圳中院裁定驳回,如上述《民事裁定书》上诉期满后形
成最终生效法律文书,则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粤 03 民初 1186 号);
    2.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 38453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