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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利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8-26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23074                 债券简称:隆利转债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周五)下午 14:30 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周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0 日 9:15-2021 年 9 月 10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 2 ) 网 络 投 票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

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同一股份只能选

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9 月 3 日(周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9 月 3 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 G 栋公司会

议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00、审议《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0、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00、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3.04 发行数量

    3.0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06 限售期

    3.07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3.08 上市地点

    3.09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3.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4.00、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00、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00、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00、审议《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风险提示的议案》

    9.00、审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10.00、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

体事宜的议案》

    上述第 1.00-10.00 项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1)。

    上述议案中,议案 3.00 需要逐项表决,议案 2.00-6.00 、8.00-10.00 为特别决议议

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

均为普通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

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1.00                                                           √
                    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
        2.00                                                           √
                    议案》

        3.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3.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3.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3.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3.04         发行数量                                        √


   3.0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3.06         限售期                                          √


   3.07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3.08         上市地点                                        √


   3.09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3.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4.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
   5.00                                                         √
                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6.00                                                         √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7.00                                                         √
                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8.00                                                         √
                填补措施及风险提示的议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9.00         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
                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10.00                                                        √
                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

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

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

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明

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二),与前述文件一并送达公司,以便登记确认。为保障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其他

股东权利,本公司特提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的信函须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周五)

16:00 前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 G 栋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请注明“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755-28111999-8110

    邮政编码:518109

    2、登记时间:

    2021 年 9 月 3 日(周五)10:00-12:00,14: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鹊山路光浩工业园 G 栋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5、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李小姐

    电话:0755-28111999-8110

    电子邮箱:longli@blbgy.com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 本次 股东大 会上, 股东 可以通 过深交 所交 易系统 和互联 网投 票系统 (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52

           2、投票简称:隆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应编码表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1.00                                                     √
            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
  2.00                                                     √
            议案》

  3.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3.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3.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3.0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3.04      发行数量                                       √


  3.0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3.06      限售期                                         √


  3.07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3.08      上市地点                                            √


3.09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3.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4.00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
5.00                                                          √
          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6.00                                                          √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7.00                                                          √
          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8.00                                                          √
          填补措施及风险提示的议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9.00      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              √
          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10.00                                                         √
          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

 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企业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受托参会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为保障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其他股东权利,本公司特提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自

然人股东须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周五)16:00 前以邮件、信函方式送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不接受电话登记;如未及时登记请于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表决。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

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

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量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委托书签署日起至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闭会时止。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
                   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资
         1.00                                     √
                   产减值准备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
         2.00                                     √
                   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3.00                                     √
                   股票方案的议案》


         3.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3.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
         3.03                                     √
                   原则


         3.04      发行数量                       √



         3.0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3.06       限售期                       √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
   3.07                                    √
              润安排


   3.08       上市地点                     √



   3.09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



   3.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4.00                                    √
              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5.00       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     √
              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6.00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
              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7.00                                    √
              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8.00       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     √
              风险提示的议案》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向特
   9.00                                    √
              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
  10.00                                    √
              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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