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利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9-06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隆利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小勇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佳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拟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计划下半年进行年度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 无 不适用
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无 不适用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是 不适用
股票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2、公司股东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自愿锁定股份
是 不适用
承诺
3、公司股东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 是 不适用
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稳定股价
的承诺
5、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关于依 是 不适用
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或补充赔偿责任的承诺
7、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 是 不适用
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8、公司关于利润的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公司股东融慧达、中投金盛一致行动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并减少关
是 不适用
联交易的承诺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承担社会保险
是 不适用
费和住房公积金可能被追缴的承诺
13、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公开承诺未履行的约束措施
1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是 不适用
及时性的承诺
1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是 不适用
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
16、公司及股权激励对象关于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
是 不适用
售条件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1 年 5 月 12 日,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陈孝
坤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隆利科技的持续督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导工作,由彭小勇先生接替陈孝坤先生担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并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无
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彭小勇 吕 佳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