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利科技: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2022-05-21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9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除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外,本次授予股票期
权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
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符合授予条件。
4、激励对象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
的情形。
5、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
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6、本次激励计划的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权日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5 月 20 日为股票期权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204 名激励对
象授予 800 万份股票期权。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