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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隆利科技: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300752               证券简称:隆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
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2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计师 1,27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13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 年
末 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

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

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华,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

开始在致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静,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曹阳,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9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9 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0 万元),

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

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与

公司上一期审计费用持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

定 2023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

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

聘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致同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职业资质和能力,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和独立性,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致同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能力,能够公正、公允、独立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具有良好的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续

聘致同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致同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诚信敬业,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同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有

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

况及独立性。公司续聘致同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为公

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6、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