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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博特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19-04-1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罗博特科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博特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罗博特科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
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58 号)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发
行价格为 21.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3,12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审
计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和路演及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197.63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
字[2019]1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
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设立了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工业 4.0 智能装备生产项目             25,704.21               25,704.21
 2        工业 4.0 智能装备研发项目              9,493.42                9,493.42
                合计                            35,197.63               35,197.6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本次增资计划概述

    因本次募投项目中“工业 4.0 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和“工业 4.0 智能装备研发项
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罗博特科智能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罗博特科南通”),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情况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规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计划将募集资
金 2 亿元以增资方式投入罗博特科南通。本次增资完成后,罗博特科南通的注册
资本由 5,000 万元增加至 25,000 万元。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罗博特科智能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戴军
    3、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7 年 4 月 6 日
    5、注册地址: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76号海关大楼223-17室
    6、经营范围:研发、组装生产、销售新能源设备、LED 及半导体领域相关
生产设备、制程设备及相关配套自动化设备,从事自产产品的进出口业务,并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罗博特科南通资产总额为
56,377,271.03 元,负债总额为 1,717,971.01 元,净资产为 54,659,300.02 元。2018
年,罗博特科南通营业收入为 0 元,实现净利润 5,257,057.73 元。
    9、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罗博特科南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
成后,罗博特科南通注册资本将由 5,000 万元增加至 25,000 万元,其股权结构不
发生变化,公司仍将持有其 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罗博特科南通进行增资有助于推进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更好的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及罗博特科南通将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管理,公司、罗博特科
南通、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按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劵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要求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增资履行的决策程序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罗博特科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
目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罗博特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   刚蒋红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