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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博特科: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10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充分行
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6 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 25 项议案;列席了
8 次董事会。召开监事会和列席董事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公司及所
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2、2019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3、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
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4、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调整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5、2019 年 9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列席公司董事会 8 次,对董事会决策过程进行监督。具体为:2019 年 1
月 31 日列席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 年 2 月 14 日列席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2019 年 4 月 11 日列席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 年 4 月
25 日列席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 年 5 月 22 日列席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2019 年 8 月 15 日列席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 年 9 月 3
日列席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9 年 10 月 28 日列席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规范运作方面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决策程序
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违
规经营情形;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董事会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
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定期对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
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进行监督,认为: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双方均严格履行其权利义务,并
对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年度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合
同、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4、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报告期内,
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上,公司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5、对外担保情况
    2019 年度,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
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6、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
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
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能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
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
现;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处分的情形。
    7、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情况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已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制订了《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登记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能够有效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计划
    2020 年,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
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不断促进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
力工作。2020 年监事会将做好以下工作:
    1、围绕公司的经营、对外投资等各项活动开展监督,促进公司内控制度的
不断完善和实施。监事会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加强对企业重大经营
活动和重大决策的监管力度。切实履行好《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
责,确保公司的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依法完善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性,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监督
和勤勉尽职的意识。
    3、组织监事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熟悉财务、审计、内控
等专业知识。同时,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