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14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罗博特科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就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交易事项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
协商定价,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二、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充分了解该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我们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本次收购苏
州斐控晶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斐控晶微”)100%的股权和通过对斐控晶
微增资并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化布局,实现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且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审议本议案时,相关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收购股权和通过对斐控晶微增资
并对外投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徐立云 盛先磊 杨利成
2020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