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2020-09-1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罗博
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博特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罗博特科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罗博特科于2020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
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南京维思凯
软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维思凯”)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为向维
思凯采购MES软件及向维思凯销售公司生产的设备产品,总金额分别不超过人民
币2,000万元和3,000万元。保荐机构出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博特科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020年9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
戴军、王宏军、吴廷斌回避表决。基于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预计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
公司向苏州玖物互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物互通”)采购IGV移动
机器人等设备及系统,预计额度为3,000万元。本次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为3,000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属于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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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金额
关联方 预计金额
易类别 主体 易内容 定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不含税)
IGV 移动机
向关联方
公司 玖物互通 器人等设备 市场定价 3,000 0.00 0.00
采购商品
及系统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玖物互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冬
注册资本:1666.666667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智能工业机器人、传感器、导航仪
器及零配件、通讯设备的生产;软件开发;工业产品设计;集成电路设计;自营
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金芳路 18 号东坊创智园地 B1 栋 1 楼
(二)关联方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数据 2020 年 1-6 月/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527.81 1,732.14
净资产 1,446.55 654.11
营业收入 1,094.65 81.43
净利润 -629.04 -567.06
以上财务数据是否经审计 否 是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兼 CEO 戴军、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兼总裁王宏军、董事兼执行总裁
吴廷斌间接持股玖物互通。其中,戴军通过苏州图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苏州图南”)间接持有玖物互通 22.01%的股权,王宏军通过苏州图
南间接持有玖物互通 23.52%的股权,吴廷斌通过苏州图南间接持有玖物互通
4.64%的股权。此外,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兼总裁王宏军在玖物互通担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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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款的规定,公
司认定玖物互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履约能力分析
玖物互通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
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诚信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商品,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的关联交易在实际发生时均以书面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
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向关联方采购 IGV 移动机器人等设备及系统,关联交
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能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拓展
公司销售渠道,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化方式定价,由双
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关于新增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
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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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
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
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罗博特科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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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 刚 蒋红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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