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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博特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02-1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罗博
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博特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罗博特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
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58 号)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发
行价格为 21.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3,12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审计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和路演及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
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197.6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
验字[2019]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及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及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投资进度
 1     工业 4.0 智能装备生产项目               25,704.21          18,678.50   72.67%
 2     工业 4.0 智能装备研发项目                9,493.42           2,360.41   24.86%
              合计                             35,197.63          21,038.91   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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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在项目实
施主体、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
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序号               项目名称
                                         态日期(调整前)       态日期(调整后)
  1        工业 4.0 智能装备研发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0 月 31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的原因
       截至目前,“工业 4.0 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建筑工程已经完工、设备安装调
试基本完毕,正处于生产试运营状态。“工业 4.0 智能装备研发项目”,场地建设
基本完毕,正处于内部规划布局,研发设备选制状态,建设进度相对进展较慢。
主要原因如下:
       其一、公司“工业 4.0 智能装备研发项目”与“工业 4.0 智能装备生产项目”
在同一场地构建,需待生产项目场地建设完毕后,方能启动研发项目的内部构建
工作,因此研发项目的建设慢于生产项目。
       其二、近年来在去补贴和支持平价上网的政策驱动下,背面钝化(PERC)、
PERC+、钝化接触电池(TOPCON)、异质结电池(HJT)等一批高效晶硅电池工艺
技术涌现,以及大尺寸电池片(166mm,182mm 和 210mm)不断被导入并快速迭代,
对光伏自动化设备的研发提出更高要求。为保障公司研发项目投产后能够满足快
速迭代的技术要求,公司管理层从场地布局、研发流程的设计到研发设备的选型
均与设计、制造单位进行了反复探讨,对设计、实施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
因此使得项目进度相对较慢,后续公司将加快研发项目建设进度。
       因此,为更好地把握市场发展趋势,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
金的效率,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对项目进度规划进行了优
化调整,将“工业 4.0 智能装备研发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仅涉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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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
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因此,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
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全体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罗博特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事项。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
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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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   刚                       蒋红亚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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