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1-042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 3 号罗博特科 A 栋 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戴军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 46,992,1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8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0,396,4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4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595,7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2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代表有表权股 份 6,595,9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22%。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00 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2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6,595,72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20%。 3、公司全体董事(其中董事吴廷斌先生、徐立云先生、盛先磊先生、杨利 成先生均以视频形式参会)、部分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95,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议案》 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前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 40,396,200 股(持股比例 38.8425%)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95,9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95,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95,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科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前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 40,396,200 股(持股比例 38.8425%)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95,9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95,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95,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及在授权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4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95,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苏州元颉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科骏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前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合计 40,396,200 股(持股比例 38.8425%)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6,595,9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6,595,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6,992,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5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邵禛律师、王珍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