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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罗博特科: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24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1-079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特别决议形式通过的,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徐立云先生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议案 3、议案4
已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
票。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街道港浪路 3 号罗博特科 A 栋
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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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戴军董事长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 场和 网络 投票 的股 东及股 东授 权代 表 6 人, 代表 有表决 权股份
45,106,07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0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106,07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0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有表权股
份 3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的律师参加并见证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5,106,0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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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5,106,0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5,106,0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45,106,07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邵禛律师、王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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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结论性意见: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
果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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