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暨累计减持及被动稀释致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2022-03-18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2-018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
暨累计减持及被动稀释致股份变动比例超过 1%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李洁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李洁女士计划
在新一期减持期间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191,300 股(占公司原总股本的
1.987%)。其中,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任意 90 个自然日
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洁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
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洁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李洁女士
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累计减持 48,200 股。近日,公司还收到李洁女士出具的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致股份变动比例超过 1%的告知
函》,李洁女士在 2021 年 11 月 4 日至 2022 年 3 月 17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和大
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84,7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00%,由于公
司实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李洁女士所
持股份被动稀释,合计股份减少比例超过了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1%,根据《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1、股份减持来源
李洁女士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17 日,李洁女士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
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4%。具体明细情
况如下表:
减持均价 占公司现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元/股) 股本比例
大宗交易 2021 年 12 月 6 日 56.000 36,000 0.033%
李洁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7 日 64.480 5,000 0.005%
集中竞价 2022 年 1 月 12 日 66.747 7,200 0.007%
合计 - - 48,200 0.044%
注:上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原总 占公司现总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765,492 7.948% 8,717,292 7.887%
李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765,492 7.948% 8,717,292 7.88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轮减持前公司原总股本为 110,279,436 股,本轮减持后公司现总股本为 110,530,936
股,差额系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致。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洁女士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
股东。
4、股东股份减少比例超过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洁
住所 上海市闸北区南山路******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11月4日至2022年3月17日
股票简称 罗博特科 股票代码 300757
2
变动类型(可
增加□ √ 一致行动人 有□ √
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884,700 0.800
A股 0.546
0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合 计 884,700 1.346
注:上述“减持比例”均按照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得出;李洁女士持股比例因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股份事项和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动稀释0.546%;李洁女士主动减持比例与被动稀释比例合计
超过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公司实施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份事项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发生变化)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不适用)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960.1992 9.233 871.7292 7.88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60.1992 9.233 871.7292 7.88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 0 0.000
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公司当时总股本104,000,000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
股本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10,530,936股计算;上述表格中相关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有差异的
系四舍五入所致。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3
是□ 否□
李洁女士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变 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2021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2021-069)。
李洁女士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
持计划范围内,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洁女士本次的减持计划实施未违反《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李洁女士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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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相符。
3、李洁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导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洁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计
划实施期间,李洁女士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李洁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2、李洁女士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致股份变动
比例超过 1%的告知函》;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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