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徐立云)2022-04-29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徐立云)
本人作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1 年任职期间,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发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
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2021 年度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和意见,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
的义务,2021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7 7 0 0 否
2021 年度,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2021 年度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亲
自出席 2 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独立意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见类型
1、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2021 年 1 月 22 日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同意
一次会议
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
意见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
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的独立意见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2 月 9 日 同意
二次会议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信用减
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的公告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
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构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4 月 22 日 同意
三次会议 7、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在授
权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0、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
案、2021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1、关于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
2021 年 8 月 24 日 同意
四次会议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对外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2021 年 10 月 21 日 1、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五次会议
1、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
2、关于公司《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2021 年 12 月 5 日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 同意
七次会议
见
3、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
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
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带领委员会成员认真
履行委员会职责。2021 年,本人召集召开了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中对董
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讨论,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岗位的范围、职责及薪酬政策等事项,做出独立意见,为建立健全公
司治理机制做出了努力。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1 年度还参加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中针对
聘任李良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进行讨论。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21 年度还参加了一次战略委员会,会中针对
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事项进行讨论。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工作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严格
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
3、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
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积极参加深交所及公司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1 年,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
支持。2022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徐立云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