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立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02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拟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受让合伙企业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已将全资子公司江苏鼎华投资有限公司受让君联晟源基金份额事项事
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没有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参与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子公司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不会与公司经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   宁                  李   华                  赵湘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