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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华股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5-19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9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9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决议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0 年 5 月 15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8)。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3,88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本次权益分派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22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0 年 5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2*****465                             程立力

   2           08*****950           常州市奔腾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3           08*****969           常州市天鸣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4           08*****324                        艾伯艾桂有限公司

   5           08*****963           常州市聚益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6           08*****929           常州市昊成牧业技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7           08*****246                江苏九洲投资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8           08*****970                深圳市沧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02*****010                       魏凤鸣

  10             02*****456                       李发君

  11             02*****183                       张秋刚

  12             02*****944                        沈琴

  13             02*****422                       沈兆山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5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卢西村委河西村 500 号

    咨询联系人:沈晨

    咨询电话:0519-86350908

    传真电话:0519-86350676

    七、备查文件

    1、《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