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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华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1-03-0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立华
   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4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已于 2019 年 2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28 万股,发行价格为 29.35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 121,156.8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156.8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5,00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 110ZC0028 号”《验资报告》,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总投资金额(万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建设内容
                                                         元)
           安庆立华年出栏 1,750 万羽一体化养鸡建设                    种鸡场、饲料厂、孵
                                                          14,214.22
           项目                                                       化场、公司总部
黄羽鸡     扬州立华年出栏 1,750 万羽一体化养鸡建设                    种鸡场、饲料厂、孵
                                                          11,597.09
           项目                                                       化场、公司总部
           自贡立华年产 18 万吨鸡饲料加工项目              7,000.00   饲料厂
           阜阳立华年产 36 万吨饲料加工项目               11,000.00   饲料厂
生猪
           阜阳立华年出栏 100 万头优质肉猪养殖基地        30,000.00   祖代场、商品代场
                                          1
                                                   总投资金额(万
  类别                    项目名称                                     具体建设内容
                                                       元)
          项目一期
          连云港立华年存栏种猪 1 万头建设项目             5,000.00   种猪场
补充营运资金                                             36,188.69                    -
                      合计                              115,000.00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公司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阜阳立华年出栏 100 万头优质肉猪养殖基地项
   目一期”及“阜阳立华年产 36 万吨饲料加工项目”,其余募投项目实施期限不变。
   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延期“阜阳立华年出栏 100 万头优质肉猪养殖基地项目一期”

         (1)项目投资情况及建设进度说明

         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阜阳市立华畜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立华”)。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祖代场 1 个(建设地点在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枣庄镇宁桥村)、
   父母代场 1 个(建设地点为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老庙镇马楼村、新乌江镇刘大郢
   村交界处)、商品代场 2 个(建设地点在老庙镇向阳村郭湖组及王海村)。项目
   建设期为 2 年,原预计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郭湖商品代场已建设完成,祖代场、父母代场和王海商品代场尚处
   于建设中。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 7,687.46 万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 22,312.5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716.56 万元,与尚
   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差异 18,595.98 万元,差异原因为:1、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尚未到期保本理财产品 20,000 万元;2、利息收入、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404.02 万元。阜阳立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12,000 万元、3,000 万元
   分别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2020 年 10 月 15 日、2020 年 11 月 19 日购买了“国盛
   证券收益凭证-国盛收益 524 号(代码:SKQ064)” 、“湘财证券“智融”35
   号(364 天)收益凭证(代码:SMN535)”、“世纪证券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
   “世纪稳盈”T2 号(代码:SMN535)”保本理财产品。上述理财尚未到期赎回,
   其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2
       (3)项目前期变更情况说明

       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结
   合公司生产计划调整情况,且考虑优化生产流程需要,并经充分论证和考察,会
   议同意公司将“阜阳立华年出栏 100 万头优质肉猪养殖基地项目一期”建设内容
   中的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老庙镇马楼村、新乌江镇刘大郢村交界处的商品代
   场变更为父母代场。变更后,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变。本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4 月 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4)延期的主要情况及原因

       受地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生物安全条件、产能区域布局优化调整等因
   素影响,加之新冠疫情对工程建设进度的影响,阜阳立华年出栏 100 万头优质肉
   猪养殖基地项目一期的部分项目预计无法按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本
   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公司经过谨慎研究,为
   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决定将本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调整前达到            调整后达到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阜阳立华年出栏 100 万头优质肉猪养殖基地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项目一期

       2、关于延期“阜阳立华年产 36 万吨饲料加工项目”

       (1)项目投资情况及建设进度说明

       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阜阳立华,为“阜阳立华年出栏 100 万头优质肉猪养
   殖基地项目一期”的配套项目。项目建设期为 1 年,原预计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饲料厂尚处于建设中。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募投项目实际已使用募集资金 1,960.63 万元,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 9,039.37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404.04 万元,与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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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差异 7,635.33 万元,差异原因为:1、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尚未到期保本理财产品 8,000 万元;2、利息收入、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64.67
万元。阜阳立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 万元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购买了“中天
证券天益 148 号(代码:SKX968)” 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笔理财尚未到期赎回,
其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3)延期的主要情况及原因

    受地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形势、生物安全条件、产能区域布局优化调整等因
素影响,加之新冠疫情对工程建设进度的影响,阜阳立华年出栏 100 万头优质肉
猪养殖基地项目一期的部分项目以及与之相配套的阜阳立华年产 36 万吨饲料加
工项目预计无法按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公司经过谨慎研究,为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利益,
决定将本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调整前达到             调整后达到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阜阳立华年产 36 万吨饲料加工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规划布局了三个百万头生猪养殖基地,分别是宿迁-连云港基地、
丰县基地、安徽基地,其中安徽地区除上述募投项目涉及的猪场外,公司亦结合
区域市场需求和供给情况以及养殖生物安全条件等因素在合肥、宿州等积极布局
生猪产能分布,建设规模化种猪场和商品猪场。同时,公司结合自身生猪养殖产
业的发展规划,积极引进、培养和锻炼专业化养猪团队,为前述募投项目的后续
建设和运营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持。因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生猪养殖
板块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
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4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
计划进行建设,早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 年 3 月 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决
定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前
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
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
及背景均无重大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

                                   5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
影响,符合募投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本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6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卢 戈                      马 睿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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