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华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3-25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 (财会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要求,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
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
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
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新租赁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