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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华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保荐书2021-07-3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或“本机构”)
接受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华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的委托,担任立华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
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本上市保荐书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本上市保荐书
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
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中泰证券认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符合上市条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LIHUA ANIMAL HUSBANDRY CO., LTD.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卢西村委河西村 500 号

     注册资本:40,388.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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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股票简称:立华股份

     股票代码:300761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成立时间:1997 年 6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程立力

     联系电话:0519-86350908

     传真:0519-86350676

     邮政编码:213168

     办公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卢西村委河西村 500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25219448Q

     电子邮箱:ir@lihuamuye.com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家禽饲养;粮食收购;活
禽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黄羽肉鸡的养殖、屠宰加工和销售,以及商品肉猪及肉鹅
的养殖和销售。公司的黄羽鸡养殖业务是集曾祖代、祖代与父母代种鸡繁育、饲
料加工、商品代肉鸡养殖与屠宰加工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生猪养殖产业链涵盖
种猪自繁、饲料加工、商品肉猪养殖;鹅的养殖业务则包括曾祖代、祖代与父母
代种鹅繁育、饲料加工和商品代苗销售及肉鹅养殖。


三、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体现在品种繁育、饲养管理、饲料配方、疫病防治等围绕养
殖主业的学科领域,持续在开展关键环节技术研发,推动新设施设备的引进,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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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逐步建立了一定的竞争优势。在黄羽鸡育种领域,公司建立了完备的育种体系,
    先后培育出了特有的“雪山”系列优质黄羽鸡和“江南白鹅”。“雪山”鸡已经在
    江浙沪等地建立了较强的品牌知名度,基于育种学、生物学、动物营养学、微生
    态学、传染病学、微生物及免疫学、信息工程学等技术原理,公司在黄羽鸡肉质
    品质、早熟性选育技术、生态高效型鸡舍设计、母子一体化健康体系、优质鸡饲
    料控制等技术环节取得了国内领先水平。

         同时,公司围绕生产管理和经营的实际需求,建立了多层次的技术研发与创
    新管理体系。一方面,公司依托扬州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中国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浙江大学、中国农科院上海兽医研究所等高校科
    研院所的技术支持,先后组建了江苏省优质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农科院
    立华家禽研究所、江苏省农科院立华农业产业研究院、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常州市现代农业科学院家
    禽研究所,形成了“两所两站一院一中心一基地”七大研发平台。另一方面,公
    司内部搭建了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建立了本部技术部、子公司各生产相关条线、
    外聘技术顾问组成的技术管理团队。该技术管理团队覆盖公司各生产单位,能够
    与外部市场环境、内部生产需求等多方面无缝对接,从而使得公司生产技术进步
    最终达到服务生产、指导生产的目的。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3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033,211.23            925,051.71            856,569.92             569,203.87
    负债合计            336,439.89           257,091.59            174,123.37             154,390.33
  所有者权益            696,771.34           667,960.12            682,446.55             414,813.54
归属于母公司
                        696,771.34           667,960.12            682,446.55            414,813.54
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2、最近三年一期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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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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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总收入        273,575.38             862,096.62          887,046.66             721,432.91
       营业利润         28,824.66              27,169.08          197,094.45             128,834.86
       利润总额         28,813.97              25,419.81          196,435.91             129,979.88
         净利润         28,811.22              25,407.57          196,425.14             129,969.30
   归属于母公司
                         28,811.22            25,407.57              196,425.14           129,969.30
   股东的净利润

        3、最近三年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337,20          20,500.97      241,736.14       171,151.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426.71         -21,958.85     -315,535.76      -176,304.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862.94          13,703.94       67,576.53        -7,048.6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26.57          12,246.05       -6,223.09       -12,201.65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表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1.89                 2.11                3.22                2.30
      速动比率(倍)                    1.08                 1.25                2.52                1.58
  资产负债率(合并)                  32.56%              27.79%              20.33%              27.1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2.92%              50.27%              46.57%              46.79%
  每股净资产(元/股)                  17.25                16.54               16.90               11.44
          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                    0.28                 0.97                1.24                1.47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                  0.65                 1.87                2.09                2.5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86.67            2,303.01            4,889.67            3,232.42
    存货周转率(次)                    1.28                 5.64                5.87                5.5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48               0.51                 5.99                4.72
    量净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3               0.30                -0.15            -0.34
   注 1: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净额;
   流动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流动资产平均净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注 2:上表 2021 年 1-3 月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每股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每股净现金流量未经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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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最近三年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如下:

                                                加权平均     每股收益(元/股)
    期间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     基本         稀释
                                                  益率     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22%         0.71         0.71
2021 年 1-3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4.26%        0.72           0.7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80%        0.63           0.63
  2020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97%        0.49           0.49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3.81%        4.95           4.95
  2019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32.04%        4.69           4.69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7.15%        3.58           3.58
  201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34.70%        3.35           3.35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五、主要风险

     发行人在业务经营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临如下风险:

     (一)动物疫病与自然灾害风险

     1、动物疫病风险

     动物疫病是畜牧业企业生产经营中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公司黄羽鸡养殖
业务面临的疫病主要是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鸡沙门氏菌病及传染性喉气管
炎等,生猪养殖业务所面临的主要疫病是蓝耳病、猪瘟、传染性肠胃炎等。

     动物疫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疫病
将导致鸡只、生猪养殖效率下降甚至死亡,直接导致公司产能下降,影响公司的
经营业绩;(2)疫情开始传播后为控制疫情发展,公司需要增加防疫投入,包括
应政府对疫区及周边规定区域实施强制疫苗接种、隔离甚至扑杀等防疫要求导致
的支出或损失;(3)疫病的发生与流行将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导致市场需
求萎缩,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甚至滞销,最终导致公司收入下降甚至出现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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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未来公司周边地区或全国范围内发生较为严重的动物疫情,公司将面临疫
情扩散所带来的产量及销售价格下降、生产成本上升,甚至产生亏损的风险。

     同时,随着公司黄羽鸡及生猪养殖规模的持续扩大,若因应激反应、疾病
等原因导致的种鸡和种猪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死亡数量增加,将使非流动性资产
处置损失增加,进而导致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受到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性
生物资产死亡导致的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分别为-1,584.45 万元、-4,176.54
万元、-7,324.20 万元和-2,429.04 万元。

     2、自然灾害风险

     当前公司黄羽鸡和生猪养殖业务分布横跨多个省份,如果部分养殖场所遭遇
洪水、冰雪、酷暑等恶劣气候,公司的生物资产、养殖场所及生产设备有可能遭
受损失,直接或间接导致公司产出降低、蒙受经济损失。同时,若国内主要粮食
产区遭受自然灾害,公司饲料生产所需玉米、小麦、豆粕等饲料原料价格也有可
能出现上涨,从而导致公司黄羽鸡、生猪及鹅养殖业务成本上升,最终也会影响
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经营管理风险

     1、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销售产品主要是黄羽鸡活鸡、活猪、活鹅等,其中黄羽
鸡活鸡、活猪合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95%以上。黄羽鸡活鸡、活猪等产品的市场
价格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而有所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将有可能出现波动或大幅下滑,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2020
年,受新冠疫情管控及其对消费的抑制影响,黄羽鸡的流通和消费亦受到较大不
利影响,加之行业产能高企,公司商品肉鸡全年销售均价为 11.54 元/千克,较
2019 年下降 20.74%。2021 年 1-6 月,随着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的
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逐渐减弱,黄羽肉鸡消费需求端有所回
暖,同时受行业季节性波动以及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导致 2021 年 1-6 月公司
商品肉鸡销售均价呈现先涨后降情形,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商品肉鸡销售均价
维持在相对低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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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黄羽鸡及生猪饲料的主要原料为玉米、豆粕、小麦等。随着公司生产规
模的进一步扩大,对玉米、豆粕等原材料的采购量还将继续增加。玉米、豆粕等
大宗原材料价格受国家农产品政策、国际贸易往来、市场供求状况、运输条件、
气候及其他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2021 年第一季度,受全球大宗商品价
格上涨影响,公司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较 2020 年度显著提高,其中玉米、
豆粕和小麦的采购单价分别增长 26.19%、9.68%和 7.01%,2021 年第二季度,玉
米和豆粕采购均价进一步上涨,分别较 2020 年度分别上涨 30.74%和 20.45%。
若未来玉米、豆粕等农产品因国内外粮食播种面积减少或产地气候反常导致减产,
或受国家政策、市场供求状况、运输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市价大幅上升,将
增加公司生产成本的控制和管理难度,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合作养殖模式引发的风险

     公司在黄羽鸡及肉鹅养殖业务上推行紧密型的“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合作
养殖模式,其中公司负责指导农户搭建黄羽鸡、鹅棚舍等,并向农户统一提供饲
料、苗鸡、苗鹅、药品、疫苗及相关技术指导,在养殖周期结束后按照约定的内
部价格回收农户合作养殖的产品、结算农户养殖收入,并通过计提风险基金的形
式承担大部分风险;农户负责按照公司要求进行黄羽鸡及鹅的养殖,并在养殖周
期结束将产品交付给公司;合作社作为农户的自治组织,负责开展苗鸡、饲料、
产品等的运输工作,并协助农户开展防疫及管理风险基金。

     公司在生猪养殖业务上主要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合作养殖模式,即公
司统一进行饲料生产、仔猪繁育、猪舍建设等工作,将商品猪仔猪交予农户在公
司自建养殖场进行封闭式养殖;农户按公司养殖流程接受饲料供应、防疫、技术
指导和封闭管理;养殖周期结束,公司按农户养殖成果结算农户养殖收入。

     未来可能因各级政府政策调整、重大疫情爆发、市场竞争激烈、公司政策宣
传不到位等情况导致公司新增合作农户数量增加速度放缓或原有合作农户不再
信任公司、退出合作,从而使得公司合作农户数量难以持续增长甚至出现萎缩,
将使公司面临产能不足的局面,对公司业务扩张和收入增长造成不利影响。并且
随着合作农户数量的增加,合作过程中可能存在某些农户对合同相关条款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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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偏差,导致潜在的纠纷和诉讼,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若部分合作
农户出现未按协议约定喂养或未按要求免疫、保健、治疗等违规养殖情形,导致
活禽产品不达标,公司还将面临资产损失及产品质量问题的风险。

     4、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规模持续稳步发展,已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管理体系。但
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养殖规模的扩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冰鲜禽
肉销售区域进一步扩大,公司人员规模和合作农户数量也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在
实施战略规划、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合
作农户管理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提升管理能力,
将导致公司管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人员数量的迅速上升及
合作农户规模的不断增长,从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产品质量控制造成不利
影响。

     5、食品安全风险

     近年来,消费者及国家监管机构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食品安全
事件会严重降低消费者对本公司的信心,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将对公司形象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食品安全要求公司从饲料生产、禽畜养殖等多个环节进行保障。如果未来国
家进一步提高相关标准要求,则公司有可能需要进一步加大在各生产环节的质量
控制与检测投入,进而增加生产成本和质量控制费用。另外,公司一旦出现产品
质量检测或农户管理不到位,并最终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公司品牌及生产
经营将受到直接影响。

     同时,行业内其他企业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会对公司产品销售产生间接影响。
如果行业内其他养殖企业的产品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损害行业整体形象和口碑,
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公司相关产品的恐慌及信心不足,造成产品需
求量下降,公司也将面临由此导致的经营风险。

     6、新冠疫情导致的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肉鸡和肉猪的养殖和销售,此次新冠疫情爆发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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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但若本次疫情恶化,持续时间更长、范围更广,可能增
加公司员工染病的风险,导致公司因为疫情停产,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另一方面,疫情导致大量活禽交易被迫取消,同时下游餐饮业生产经
营也受到较大打击,导致肉鸡、肉猪需求下降等,均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7、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在畜禽养殖的过程中产生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的废弃物,且部分养殖场所尚未办理环评或环保验收手续。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
提高、社会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意识的增强,国家和各地政府未来将可能
颁布新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随
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黄羽鸡养殖和屠宰生产规模扩大,进一步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挑战。公司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环境保护制度,在项
目设计、建设、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但仍不排除因操作失
误或偶然性生态环境事故造成一定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而被有关生态环境部门处
罚的风险。

     8、租赁资产的相关风险

     受行业特点及土地资源稀缺的影响,公司开展养殖业务需要大规模租用土地
等经营资产。虽然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必要手续,但仍存在少数租赁程序
瑕疵或设施农用地建设手续瑕疵,或因租赁到期或出租方租赁意愿改变等原因,
导致公司不能继续承租相关土地等经营资产的风险。此外,公司及子公司的房产
以自建为主,亦存在因业务开展需要租赁少量房产的情况,截至 2021 年 3 月末
公司租赁的主要经营用房中共有 8 宗租赁房屋未依法履行租赁备案手续,面积
合计 1,572.84 平方米,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房产总面积(含自有及租赁)的 0.45%。
如公司不能及时重新选择替代经营资产或完善相关手续,则与该等租赁资产相关
的业务和经营活动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9、部分资产未办妥产权证书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部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情形,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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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正在协调或推进产权证书或相关前置手续的办理、因建设过程中报建手续
存在缺失而暂时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等。截至 2021 年 3 月末,公司及子公司
自有土地上房产存在产权瑕疵的共 8 宗,面积合计 43,224.50 平方米,占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自有土地上(含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房产)房产面积的 12.60%。
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因上述资产未办妥产权证书而被处罚的风险及需要重新确
定经营场所的风险。

     10、部分种畜禽场未办妥相关经营资质风险

     黄羽鸡、生猪养殖及屠宰加工企业根据其产业链覆盖程度,在种畜禽养殖、
饲料生产、屠宰加工等环节均需取得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许可,包括饲料生产许
可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公司
及子公司在开展业务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经营资质,但仍存在部分种畜
禽场未办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形。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及子
公司有 6 处已投产运营的种猪场尚未办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公司及子公
司存在因上述瑕疵而被处罚的风险。

     11、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黄羽肉鸡的养殖、屠宰加工和销售,以及商品肉猪及肉鹅的养
殖和销售。目前,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生产规范进行日常管理,相关
生产流程也建立了严格的标准操作规范,但仍无法完全排除因人为操作失误或意
外原因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财务风险

     1、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各类自然和市场风险,部分风险对公司盈利能力有较
大影响,如动物疫病与自然灾害风险、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
动风险等,也会面临其他无法预知或控制的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历史上黄羽鸡行
业曾爆发过数次禽流感疫情,疫情期间部分城市关闭活禽交易市场或者不定期
休市,致使黄羽鸡流通渠道受限,造成黄羽鸡价格大幅波动。

     2020 年,受新冠疫情管控及其对消费的抑制影响,黄羽鸡的流通和消费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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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加之行业产能高企,公司商品肉鸡全年销售均价为 11.54
元/千克,较 2019 年下降 20.74%。2021 年 1-6 月,随着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常态化管理的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逐渐减弱,黄羽肉鸡消费
需求端有所回暖,同时受行业季节性波动以及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导致 2021
年 1-6 月公司商品肉鸡销售均价呈现先涨后降情形,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商品
肉鸡销售均价维持在相对低位,公司拟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全面测算并充分合理
计提减值,存在因此导致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经营业绩亏损的可能;根据中国畜
牧业协会监测企业数据,截至 2021 年 6 月末,监测企业的黄羽鸡在产父母代种
鸡存栏量合计约为 1,426.17 万套,较 2020 年的年平均存栏量下降 5.74%,已减
至 2019 年存栏水平,行业供给能力有所下降,但仍处于相对高位。

     公司饲料的主要原料为玉米、豆粕、小麦等。随着公司畜禽养殖规模的进
一步扩大,对玉米、豆粕等原材料的采购量还将继续增加。2021 年第一季度,
受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公司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较 2020 年度显著
提高,其中玉米、豆粕和小麦的采购单价分别增长 26.19%、9.68%和 7.01%,2021
年第二季度,玉米和豆粕采购均价进一步上涨,分别较 2020 年度分别上涨 30.74%
和 20.45%。

     未来肉鸡、肉猪的市场行情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商品肉鸡和商品肉猪
的销售价格可能存在大幅波动,相应的盈利水平亦可能随之大幅波动,公司可能
面临盈利大幅下滑,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同时,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可
能继续上涨,若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无法妥善应对营业成本的快速上涨,公司亦可
能面临盈利大幅下滑,甚至出现亏损的风险。

     2、存货减值风险

     公司在商品鸡、商品鹅养殖业务上实行紧密的“公司+合作社+农户”合作
模式,在商品猪养殖业务上以“公司+基地+农户”合作养殖模式为主,且畜禽
产品的固有养殖生产周期较长,导致公司存货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6,031.46 万元、111,661.33 万元、
167,847.64 万元和 184,301.2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63%、13.04%、
18.14%和 1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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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及消耗性生物资产。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是在养
商品鸡、商品猪,其中商品鸡的养殖周期为 45-120 天,商品猪的养殖周期为
160-200 天,公司商品鸡、商品猪的可变现净值易受到黄羽鸡、生猪市场价格波
动的影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245.27 万元、1,695.34
万元、200.80 万元和 1,370.46 万元。

     公司各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市场行情呈现周期性波动,存在因价格大幅下
跌而计提大额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例如受 2020 年 6 月末商品鸡价格下跌影响,
公司于 2020 年 6 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4,398.33 万元,2020 年 1-6 月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212.33 万元;此外,公司已
于 2021 年 7 月 7 日披露《2021 年 6 月商品鸡销售情况简报》,2021 年 6 月公司
商品鸡销售均价已跌至 10.54 元/千克,环比变动为-13.68%。受原材料采购成
本上升、商品鸡和商品猪市场行情下行等综合因素影响,2021 年 6 月末公司消
耗性生物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拟对消耗性生物资产全面测算并充分合理计
提减值,存在因此导致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经营业绩亏损的可能。

     若未来由于政策影响、动物疫病、行业供求等因素导致养殖行业进入低谷期,
黄羽鸡、生猪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导致资产负债表日存货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
值,则公司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受到较大影
响,甚至出现亏损。

     3、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公告,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所生产、销售的肉禽、种禽、蛋品、生猪等自产农产品收入免缴增值
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公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所生产、销售的肉禽、种禽、
蛋品、生猪等农产品收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若未来主管部门关于农产品的税
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4、政府补助政策变化的风险

     国家为促进畜牧业发展,为畜禽养殖企业提供各类补助。公司是国内黄羽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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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企业中规模第二大的龙头企业,公司持续经营不依赖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
益。若未来政府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政府补助的变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
影响。

     5、共建养殖棚款和农户借款风险

     为了鼓励合作农户扩大养鸡规模,提高鸡舍建设标准及自动化水平,缓解
农户资金压力并鼓励农户与公司长期合作,公司向合作农户提供建棚补贴款和
农户借款。其中,建棚补贴款按照农户合作年限及养殖棚建设标准,一次性给
与合作农户一定比例的建棚补贴款;农户借款为根据农户养殖棚建设标准,给
与一定比例的中短期借款。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中共建养殖棚款分别
为 16,153.68 万元、24,758.90 万元、45,258.90 万元和 48,432.97 万元,各期
摊销金额分别为 1,692.05 万元、2,677.84 万元、4,846.81 万元和 1,295.19 万
元,农户借款账面金额分别为 1,110.88 万元、3,211.61 万元、7,725.94 万元
和 7,964.30 万元,共建养殖棚款及摊销金额和农户借款金额随着公司养殖规模
的扩大和合作农户的增加而逐步增加。

     随着合作农户的增加,共建养殖棚款及各年摊销金额逐步增加,进而可能
导致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受到影响。同时,为了防范农户提前终止合作不归还补
贴款或农户借款的情形,发行人采取了与合作农户签订抵押协议、保证协议等
风险控制措施,但仍然存在合作农户单方面违约而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

     6、农户贷款担保风险

     为了鼓励合作农户扩大养鸡规模,提高鸡舍建设标准及自动化水平,缓解
农户资金压力并鼓励农户与公司长期合作,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通过的《关于为合作养殖农户提供担保的议案》之授权,公司
为合作养殖农户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截至上市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共向
29 位合作农户提供贷款担保,贷款本金合计 1,087.08 万元。为了防范合作农户
不归还银行贷款的风险,发行人采取了与合作农户签订抵押协议、保证协议等
反担保措施,但仍然存在合作农户贷款违约而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

     (四)政策变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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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首先,公司所处的畜牧行业长期以来一直属于国家重点扶持产业,规模化农
业企业在农民增收、食品安全等方面一直发挥着无法替代的支柱作用。近年来,
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各级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提高畜禽规模化养
殖能力、加快推进标准化养殖,逐步建立规模化、现代化生产体系。公司所经营
的黄羽鸡、生猪规模化养殖业务直接或间接得到了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扶持,若未
来相关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不利变化。

     其次,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
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有利于我国农业生产迈向现代化,因此
近年来得到了国家及各级政府的大力提倡。公司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生产
模式中充分鼓励合作社这一新型农户生产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经济
与社会效益。如若未来国家对于公司所采取的合作养殖模式支持政策发生变化,
也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再次,由于受到历史上 H7N9 等流感病毒影响,国内多地出台活禽交易市场
管理法规,在不同程度上限制了活禽交易区域范围,并鼓励或强制执行活禽定点
屠宰、冰鲜上市等措施。由于公司目前产品主要以活鸡、活猪及活鹅的形式进行
销售,因此若各地政府加强对于活禽交易的限制规定,且公司不能及时把握各地
政策趋势并调整销售渠道,则有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2、环保政策变化的风险

     虽然公司从事的黄羽鸡、生猪及鹅养殖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但在实际生产中
仍会产生禽畜粪便、尸体及污水等污染物。近年来国家环保政策趋严,国家相关
部门对禽类养殖企业环保监管要求更加严格。2014 年我国颁布了新的《环境保
护法》,明确要求畜禽养殖企业进一步加强对禽畜粪便、尸体及污水等废弃物进
行科学处置。若未来国家及地方政府进一步提高环保监管要求,公司环保支出将
进一步增加,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同时,近年
来,国家开始划分禁养区,如果公司的部分养殖场被划入禁养区而被关停,公司
养殖业务发展将受到一定限制,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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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屠宰类项目、养鸡类项目、总部基地项目及
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
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销售价格、生产成本等均有可能与公司的预测存在一定差
异,项目盈利能力具有不确定性。若出现募集资金不能如期到位、项目实施的组
织管理不力、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完工、项目投产后疫病防控体系不完善、市
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市场拓展不理想等情况,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效果。宏观经济波动、消费者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变化、消费心理的变化、
消费者对于屠宰加工肉鸡产品的接受程度、区域市场的竞争情况等,都有可能
影响募投项目产品的市场需求和新增产能的消化,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带来风险。

     此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当地的黄羽鸡活鸡或屠宰加工肉鸡产品
供给将有所提升,可能存在由于市场供求变化无法完全实现销售或新建产能无
法充分利用的风险;亦或是供给扩大导致价格下跌,尽管能够充分利用产能、
随行就市完全实现销售,但较低的价格可能导致公司盈利下滑甚至出现亏损。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会随之增加,将导致相
关折旧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释放及经济效益提升需要一定的时间,在项
目建成投产的初期,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部分募投项目的土地和环评手续尚未取得的风险

     截至上市保荐书签署日,泰安阳雪肉鸡屠宰项目的环评手续正在办理过程
中,泰安阳雪肉鸡屠宰项目、潍坊阳雪肉鸡屠宰项目和安庆阳雪肉鸡屠宰项目
涉及用地的土地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

     公司正在积极推动上述手续的办理进展。但如该部分项目用地或环评手续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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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顺利完成,会对前述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未来募投项目环评或用地
手续的办理进展晚于预期或发生其他变化,本次募投项目可能面临着延期实施
或者变更实施地点的风险。

     4、募投项目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的风险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公司可通过自有资金、经营
积累、银行贷款、寻求其他融资渠道等方式解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但采取其他
途径解决项目所需资金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周期或者承担较高融资成本,可能导
致部分或全部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放缓,或者导致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进
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可转债本身的风险

     1、可转债的审批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能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息兑付风险

     在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本公司需按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本次可转
债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
求。受行业周期、新冠疫情、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报告期内公
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等核心指标波动幅
度较大。未来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本公司
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本公司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
得足够的资金,或者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未在转股期内选择转股,进而导致
债券到期后本息兑付金额较大,都可能影响本公司对本次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
兑付,以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力。

     3、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进入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后,本次可转债投资者将主要面临以下与转股相关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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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因为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而出现波动。转股
期内,如果因各方面因素导致本公司股票价格不能达到或超过本次可转债的当期
转股价格,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2)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
公司有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如果公司行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本次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
致投资者面临本次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3)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如果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后价格持续下跌,则存在本公司未能及时
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即使本公司持续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本公司股票价格仍低
于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可能导致出现
本次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回售或不能转股的风险。

     4、本次可转债的投资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不仅取决于可转债相关发行
条款,还取决于公司股票价格、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宏观经济环境与政策等多种
因素。因此可转债价格波动较为复杂,甚至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市场价格与其
投资价值严重背离的现象,使投资者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

     5、可转债转股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增
加,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
效益,因此,本次发行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
收益将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
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若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将导
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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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6、利率风险

     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本次可转债的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
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
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7、可转债未担保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设定
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

     8、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经联合资信信用评级,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评级机构将每年对公司主体和本次
可转债进行一次跟踪信用评级,发行人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可转债的
信用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的主体
信用评级和/或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则可能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9、可转债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本次发行设置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
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
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在满足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可能基于
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
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因此,
存续期内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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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的风险

     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
素。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可转债
的转换价值将因此降低,从而导致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蒙受损失。虽然本次
发行设置了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但若公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
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股价仍低于转股价格,仍可
能导致本次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
响。


               第二节 申请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证券类型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数量               不超过 2,044.8094 万张
债券面值               每张 100 元
发行价格               按面值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           不超过 204,480.94 万元(含 204,480.94 万元)
债券期限               6年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
                       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可转债可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优先配售数量已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
                       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公
配售比例               告文件中予以披露。
                       本次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认购优先
                       配售的金额,将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深交所系统
                       网上发行。如仍出现认购不足,则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第三节 保荐机构项目组成员及执业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仓勇,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总监、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
注册内部审计师。曾先后在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负责或参与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和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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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项目、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等再融资项目,在
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执业记录良好。

     孙志伟:中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负责和
参与威龙股份 IPO 项目、平高电气再融资项目、航天晨光再融资项目、珠江控股
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新瀚新材 IPO 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项目协办人

     孙滕强,硕士研究生,中泰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副总裁,曾参与江苏立华牧
业股份有限公司 IPO、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IPO 等项目。

三、项目组其他成员

     苑亚朝、郭佳鑫、孙健恒。


第四节 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
                                的说明

     一、截至报告期末,本保荐机构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
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截至报告期末,除可能存在少量、正常的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外,发行人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未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三、截至报告期末,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截至报告期末,不存在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
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截至报告期末,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影响保荐机构公正履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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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

     保荐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公正地履行保荐职责。


                           第五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同意推荐
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作为立华股份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机构,中泰证券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
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对如下事项作出承诺:

     (一)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
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五)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
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

     (六)保证本发行保荐书及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八)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采取
的监管措施。


         第六节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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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发行人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公
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发行人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本次发行方
案作出了调整。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已经获得发行人董事会、股东
大会的批准,发行人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会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授权,发行人就
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第七节 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                                     安排
                           自本次发行可转债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 2 个完整会计
(一)持续督导事项
                           年度内对发行人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协助发行人制订、执行有关制
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
                           度
的制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
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
                           司章程》的规定,协助发行人制定有关制度并实施
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
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
                           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
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
                           度》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本机构将按照公平、独
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
                           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
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     关注并审阅发行人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关注新闻媒体涉及
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     公司的报道,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
                           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会、股东
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
                           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施等承诺事项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规范发行人担保行为的
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     决策程序,要求发行人对所有担保行为与保荐机构进行事前
意见                       沟通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     保荐机构可以依法对发行人、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关联机
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     构及其控股股东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保荐机构应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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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                                     安排
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发行人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
                           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
                           他文件;保荐机构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提供与保荐工作相关的
                           文件、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关规定,保荐机
                           构应对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对于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内提出的整改建议,发行人应会
                           同保荐机构认真研究核实后并予以实施;对于保荐机构有充
                           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可能存在违反违规行为或其他不当行为,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     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     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不当情形,保荐代表人在
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受到非正当因素干扰或发行人不予
                           以配合的,发行人应按照保荐机构要求做出说明并限期纠正;
                           保荐机构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中介机构
                           应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
(四)其他安排             无


           第八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

     作为立华股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中泰证券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保荐机构尽职调
查工作准则》等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与发行人、发行人律
师及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充分沟通,并经内核会议审议通过,认为:发行人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中
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要求;发行人管理
良好、运作规范、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具备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条件;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同意推荐立华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请予批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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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项目协办人:
                      孙滕强



保荐代表人:
                      仓 勇                        孙志伟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姜天坊




内核负责人:
                      战肖华




保荐业务负责人:
                           刘珂滨




保荐机构总经理:
                           毕玉国




保荐机构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
                           李   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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