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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华股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宁)2022-04-23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杨宁作为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
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
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3 次,亲自出席会
议 3 次;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5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2 次,亲自出席会议 2
次,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召开
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在日
常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
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
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
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1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
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
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
议后,均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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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对公司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如下独立意
见:

       1、在 2021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事项、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
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在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就提名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本结构
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将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了调研
和审核,对公司研发方向、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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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
督,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保持与公司沟通交流;本人积极推动公司进
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公司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
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继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
习,加深对相关规定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与上市公司管理相关的各项制度,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
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七、其他工作

    2021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21 年度本人
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
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特此报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__________
                                                               杨宁
                                                        2022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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