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华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7-01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8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合肥市兴华牧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合肥兴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
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障子公司合肥兴华资金需求,促进合肥兴华经营及业务发展,公司近日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合肥分行)签订了《保证
合同》(编号:2022 年司保字 22G057 号),为合肥兴华向中国银行合肥分行申
请借款 10,000 万元提供担保。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
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审批程序。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兴华
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无剩余。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3、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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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
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
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5、被担保债权的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
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二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62,8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01%;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23,363.05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7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的担保(均为公司向合作养殖农户提供融资担保)总余额为 4,916.3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79%;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责任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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