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立华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23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以电话、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
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程立力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充分调
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公
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
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制定了《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
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魏凤鸣、虞坚为本次拟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订《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
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魏凤鸣、虞坚为本次拟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2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
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以及做出其
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等待事宜;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
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
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
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
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3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
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
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
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
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魏凤鸣、虞坚为本次拟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于2022年8月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3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