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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华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公告2022-09-05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6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为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立华牧
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7 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5,922,501 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22.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69,999,997.71 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9,355,922.50 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0,644,075.21 元,
已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出具《江苏立华牧业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 110C000485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1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及公司披露的《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以募集资金投入
 (一)               屠宰类项目                 53,030.00           35,300.41
   1          扬州阳雪肉鸡屠宰项目               20,000.00           12,504.60
   2          潍坊阳雪肉鸡屠宰项目               12,000.00            8,463.69
   3          泰安阳雪肉鸡屠宰项目               13,000.00            9,189.48
   4          湘潭立华肉鸡屠宰项目                8,030.00            5,142.64
 (二)               养鸡类项目                127,567.74           56,953.43
   1                  一体化项目                 85,351.74           29,941.82
          徐州立华年出栏 3,500 万羽一体化
   1.1                                          28,874.77            5,718.86
                    养鸡建设项目
          湘潭立华年出栏 3,500 万羽一体化
   1.2                                          25,979.22           10,976.58
                    养鸡建设项目
          安顺立华年出栏 3,500 万羽一体化
   1.3                                          30,497.75           13,246.38
                    养鸡建设项目
    2                     子项目                42,216.00           27,011.61
   2.1          韶关立华饲料厂项目              15,000.00            5,133.48
   2.2          安远立华饲料厂项目              10,000.00            7,737.25
   2.3          惠州立华孵化厂项目               5,915.00            5,010.26
   2.4          扬州立华孵化厂项目               4,330.00            3,111.66
   2.5          洛阳立华种鸡场项目               6,971.00            6,018.96
 (三)       立华股份总部基地项目              38,941.00           17,783.28
 (四)             补充流动资金                51,890.83           16,962.88
                  合 计                        271,429.57          127,000.00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项目
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
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考虑到发行费用,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60,644,075.21 元,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仅对募投项目中补充
流动资金实际投入募集资金进行调整,即由 16,962.88 万元调整为 16,027.29 万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
       (一)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在本次募集
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截至 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51,050.44 万元,其中可置换募集资金金额为 50,833.77 万元。
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      可置换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入金额              金金额
 1      扬州阳雪肉鸡屠宰项目                                  3,231.60          3,231.60
 2      潍坊阳雪肉鸡屠宰项目                                  1,041.69          1,041.69
 3      泰安阳雪肉鸡屠宰项目                                  1,824.91          1,824.91
 4      湘潭立华肉鸡屠宰项目                                  2,134.05          2,134.05
 5      湘潭立华年出栏 3,500 万羽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           5,358.96          5,358.96

 6      徐州立华年出栏 3,500 万羽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           3,591.41          3,591.41

 7      安顺立华年出栏 3,500 万羽一体化养鸡建设项目           8,021.78          8,021.78
 8      韶关立华饲料厂项目                                    5,350.15          5,133.48
 9      安远立华饲料厂项目                                    4,947.38          4,947.38
 10     惠州立华孵化厂项目                                    1,435.94          1,435.94
 11     扬州立华孵化厂项目                                    1,383.66          1,383.66
 12     洛阳立华种鸡场项目                                        0.00              0.00
 13     立华股份总部基地项目                                 12,728.92         12,728.92
                             合计                            51,050.44         50,833.77
    注:上表中所列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的运算结
果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二)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总额为 9,355,922.50 元,其中通过募集资金直
接扣除或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8,755,922.50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600,000.00 元。

       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拟置换金额


                                          3
      律师费用                         60.00                  60.00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60.00 万元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50,833.77 万元,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 60.00 万元,合计 50,893.77 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
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

                                       4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实际使用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关于江苏立华
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该鉴
证报告认为:公司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
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
2022 年 8 月 19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
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5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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