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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华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2-12-1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及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立华股份
2023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主营业务为黄羽肉鸡的养殖、屠宰加工和销售,以及商品肉猪及肉鹅的
养殖和销售,已形成集种禽繁育、饲料加工、养殖、销售为一体的完整产业链。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及自然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原材料价格及生猪价格
大幅波动,公司主营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为降低饲料原材料价格及生猪价
格大幅度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玉米、豆粕、
生猪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实现企业稳定
经营的目标,保证企业现金流安全。

    二、2023 年拟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拟投资的期货、期权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且在商品期货
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玉米、豆粕、生猪等商品期货、期权合约;

    2、拟投入的资金金额:根据年度经营目标,预计 2023 年公司开展商品套期
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
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
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预计额度;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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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拟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已制定《期货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
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公司设立“期货决策小
组”,管理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主管期货、期权
套期保值业务,担任“期货决策小组”负责人;小组成员按分工负责套期保值方
案及相关事务的审批和监督及披露。参与投资的人员具备多年期货市场交易经验,
并充分理解相关业务投资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开展该业
务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价格波动风险,特别是减少原料
及生猪价格大幅下跌时,较高的原料库存及存栏生猪带来的跌价损失对公司的影
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
货市场价格将会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
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因此出现系统性风险事件,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
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按照公司下达的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
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
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期权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
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期权头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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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采用期货、期权及上述产品组合来锁定公司饲料原料成本及养殖利润;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
期货交易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
司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已制定了《期货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
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
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规避生猪价格及饲料原料价格大幅
波动的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
《期货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期货期权
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和生猪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
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已就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
健全的组织机构及《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期货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
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决策程序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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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规避生猪价格及饲料原
料价格大幅波动的影响,实现稳健经营,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具有一定的
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已制定了《期货管理制度》及风险控制措施,并通过加强
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审
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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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卢 戈                       马 睿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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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原料、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志伟                      齐修超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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