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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华股份: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2023-03-28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艾伯艾桂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披露《关
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2022-118)。公司特定股东艾伯艾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伯艾桂)计划自上述公
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5,224,6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

    2023 年 1 月 6 日,公司披露《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艾伯艾桂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768,000 股,本
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艾伯艾桂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执行完毕暨股份减持
结果的告知函》。截止至 2023 年 3 月 27 日,艾伯艾桂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5,224,601
股,计划数量已执行完毕,其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股份变动比例
                                                   (元/股)      (股)

艾伯艾桂   集中竞价    2022/12/7-2023/3/27        33.36-41.04   5,224,601        1.14%


    截至本公告日,艾伯艾桂已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减持完毕。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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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股本                 占公司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224,601          1.14%           0              0

           其中:无限售条件
艾伯艾桂                       5,224,601          1.14%           0              0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艾伯艾桂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2、艾伯艾桂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止本

公告日,艾伯艾桂已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减持完毕,现未持有公司股份。

    3、艾伯艾桂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
最近一期审计报告披露的每股净资产的 1.2 倍(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
整);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
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在该期间内以低于上述价格减持其
所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截至公告

日,艾伯艾桂未违反减持价格的相关承诺。

    4、艾伯艾桂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导

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
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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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执行完毕暨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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