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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华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22  

                        证券代码:300761              证券简称:立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2:30;

    ②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1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8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 66 号 A 座 1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项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
9.00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00               《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上述议案的相
 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媒体《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3、上述会议审议的议案 9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
 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 3)、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江苏立华


                                          3
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附件 3)。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 2),以便登记确认。有关证件可采
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
和传真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电子邮箱地址:ir@lihuamuye.com,传真:
0519-86350676。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后,请通过电话方式(联系电话:
0519-86350908)对所发信函、邮件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9 日至 2023 年 5 月 11 日(8:00—11:30,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4、登记地点: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 66 号立华股份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
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
另行通知。

       3、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 66 号立华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213168

       联系人:沈晨

       电话:0519-86350908

                                          4
    传真:0519-86350676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5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761”,投票简称为“立
     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项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
11.00                《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提案编码为 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
 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
 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 2: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姓名(个人股东)/名称(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_日                         个人股东签署:


                                                     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

   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




                                          8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
           本人(本股东单位)出席江苏立华牧业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 14:30
           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委托书的提示对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
           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
                                                                        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
                                                                        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9.00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9
11.00             《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
        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
        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
        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
        “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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