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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华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志跃)2023-04-22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志跃作为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原则,在 2022 年度勤勉尽责。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2022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委托出席
召开董事会次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次数
                                                                         会议



     12              12            12           0             0          否                3                3



      2022 年度,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本人对提
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
权票。

      二、2022 年度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
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各
项经营活动都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和义务,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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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
  关规定,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如下:

               日期及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2022 年 4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同意
  2022 年 5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议案                  同意


         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日期及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2 年 3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同意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022 年 4 月 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终止《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议案事项             同意
                                                           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2022 年 4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同意
                                             关于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 2022 年度开展原料及生猪套期保值业务、
                                                 关于 2021 年度及 2022 年 1 季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和计量、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论证分析报告(修订
                                                                           稿)、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2 年 5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同意
                                                                       (修订稿)、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暨关联交易、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2022 年 5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同意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2 年 7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同意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2022 年 8 月 18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同意
                                                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
2022 年 8 月 2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同意
                                                                            况、
                                                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相关事项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2022 年 9 月 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同意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事项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额度的事项、
2022 年 12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事项、
                                                                                                                      同意
                     议                                     关于为合作养殖农户提供担保的事项、
                                                      关于 2023 年度开展原料及生猪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除了到公司出席董事会、股东大
  会现场调查外,还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2
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技
术研发人员等进行面谈,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
决议执行等日常情况的介绍和汇报,为公司的良好发展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
务。

   五、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在审议董事会
议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
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确保投资者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发
展的最新情况。

   3、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了解中国
证监会、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
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2022 年度,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2022 年度,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2022 年度,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2 年的履职情况,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
关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2023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
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最大效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3
4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
                                                             王志跃
                                                     2023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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