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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2  

                                       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事项

    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
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的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的管理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
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
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了保证。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运作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出具
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累
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如下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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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
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 17,112.27 万元,占
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3%。202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实际发
生额为 27,559.79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27%。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为向全资子公司及合作农户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为合作
养殖农户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融资的对象均
为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合作农户,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要求和规定,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四、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目标,我们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
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审慎、客观
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地域的薪酬水平。我们同意
此薪酬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董事薪酬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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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
客观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

   七、关于 2023 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事项

    在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

    八、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

    本次补选王海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王海峰先生符合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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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核,公司本次确认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在公司正常的日常业务范围内,系日常开展业务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关联交易制定的价格公平、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已得到了我们的事前认可,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综上,我们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王志跃                       云昌智                      徐联义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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