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31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8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29 日(星期日)在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
园金通路 57 号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通过邮件、专人送达等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
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 1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职工监事代表张天赐先生主持,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
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19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
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
意《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运作。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中“第十二节财务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财务
报表格式等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 2019 年度审
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同
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的审计机构。并由公
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并依照市场公允合
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规定,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
定使用募集资金,编制了《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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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
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
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
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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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及政策的规定,公司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和回报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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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00,000 万元,授
信期限 1 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实际授信额度最终将以银行实
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实际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
可循环使用。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
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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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内部监事,根据其任
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不再领取监事职务津贴。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外部
监事不领取津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并分配对外担
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支持公司各级全资、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发展,
提高其融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额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
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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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汇兑保值,是为
了锁定购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降低成本及经营风险。公司
已为操作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可有
效控制风险。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总额度为 1 亿美元(或等值货币)的远期结售汇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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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