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锦浪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对锦浪科技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8 号)核准,公司获准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6.64 元/ 股。截至 2019 年 3 月 14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0,000,000 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532,800,000.00 元,坐扣承销费 35,184,905.65 元、保荐费 2,830,188.6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94,784,905.67 元, 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上网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 用 22,087,735.83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472,697,169.84 元,上述募集资金 于 2019 年 3 月 14 日全部到账,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天健验[2019]5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9 年使用募集资金 190,001,407.58 元,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190,001,407.58 元 , 尚 未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1 282,695,762.26 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 8,940,431.97 元与尚未使用的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之 间 的 差 异 为 273,755,330.29 元 , 包 括 收 到 的 银 行 利 息 7,255,703.52 元,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11,033.81 元及期末购入结构性存款 281,000,0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 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 制度”)。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高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象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2019 年 4 月 1 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 新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以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 进行监督,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广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波高新 9550880213404500361 61,180,300.00 2,377,729.87 活期储存 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 63010122000724919 52,280,400.00 活期储存 2 限公司象山支行 1,614,945.49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象山 3901340029000045656 166,107,705.67 2,002.44 活期储存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象山 39702001040034562 215,216,500.00 4,945,754.17 活期储存 支行 合计 494,784,905.67 8,940,431.97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0,001,407.5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变更实施地点 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调整部分募投项 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募投项目“年产12万台分布式组串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的实施地点由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通路57号变更为象山县经济 开发区滨海工业园F-1-2地块、F-1-3地块。 2、变更实施方式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 具体如下: 公司将原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招拍挂方式以 18.1 万元/亩(最终价格以摘 牌价格为准)的价格,购买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 F-1-2 地块、F-1-3 地 块约 147.172 亩(具体面积、尺寸以国土局测绘为准),用于建设“年产 12 万 台分布式组串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计划改为以募集资 金购买。 3 “年产12万台分布式组串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计划新增土地购置费3,000 万元,相应减少建筑工程及装修费用3,000万元,具体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 所示: 调整前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调整金额 序号 投资项目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建筑工程及装修 12,200.00 9,200.00 -3,000 2 土地购置费 0.00 3,000 +3,000 3 设备购置 6,707.69 6,707.69 4 软件购置及实施费用 726.50 726.50 5 基本预备费 981.71 981.71 6 铺底流动资金 1,799.38 1,799.38 合计 22,415.28 22,415.2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以及购买保本型结构 性存款。 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含等值外币)的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认购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4 28,1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年度 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锦浪科技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文杰 孔令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47,269.72 募集资金总 19,000.14 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 19,000.1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额 承诺投资项目和 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 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 承诺投资 资总额 入金额 累计投入 资进度(%)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行性是 (含部 总额 (1) 金额(2) (3)=(2)/(1) 否发生 分变 重大变 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12 万台分 否 布式组串并网逆 21,521.65 21,521.65 2,931.08 2,931.08 13.62%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变器新建项目 2、研发中心建设 否 5,228.04 5,228.04 575.42 575.42 11.01% 2021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3、营销网络建设 否 6,118.03 6,118.03 1,020.93 1,020.93 16.6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14,402 14,402 14,472.71 14,472.71 100.4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7,269.72 47,269.72 19,000.14 19,000.14 40.20% 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不适用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2 万台分布式组串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以公司现有土地作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实施地点变更为象山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 F-1-2 地块、F-1-3 点变更情况 地块。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产 12 万台分布式组串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新增土地购置费 3,000 万元, 相应减少建筑工程及装修费用 3,000 万元,未来若该项目存在资金缺口,将以自有资金解决。 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不适用 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报告期无 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报告期无 余的金额及原因 1、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含等值外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 及去向 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 8 过十二个月。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认购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28,1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报告期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