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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浪科技: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5-20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9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0 年 6 月 4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

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4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6 月 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4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6 月 4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

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5 月 28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

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

通路 57 号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0 年 6 月 1 日 9:00-16: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

            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

            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

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

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

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通路 57 号

公司大会议室。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婵、孙小淇

    电 话:0574-65802608

    传 真:0574-65781606

    邮 箱:ir@ginlong.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通路 57 号证

券事务部(315712)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大会登记表》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5763。

    2、 投票简称:锦浪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

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

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

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 年 6 月 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 年 6 月 4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

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

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

                         授权委托书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波

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

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
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