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公司章程修正案(2020年5月修正)2020-05-20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2020 年 5 月修正)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董
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事项 修订前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为宁波锦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为锦浪科技股
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英文名称为 Ningbo Ginlong 英文名称为 Ginlong Technologies
Technologies Co. Ltd。 Co., Ltd。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13,717.5313 万元。 13,799.8098 万元。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799.8098 万
13,717.5313 万股,公司的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3,799.8098 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13,717.5313 万股,无其他
份。
种类股份。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实施。
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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