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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浪科技: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9-08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6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8,216,5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

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9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 年 9 月 1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9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

股、首发前限售股。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通路 57 号

    咨询联系人:张婵、孙小淇

    咨询电话:0574-65802608

    传真电话:0574-6578160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 2020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