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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锦浪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的公告2020-12-08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4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超过 1%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普通

股 A 股股票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及 2020 年 7 月 1 日上市,两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共计 139.39 万股。从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一鸣,实际

控制人王峻适、林伊蓓及一致行动人宁波聚才财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聚才财聚”)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 59.52%被动稀释至

58.57%,持股比例变动为 0.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30 日及 2020

年 6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9 号《关于同意宁波锦浪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向特定对象定

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444,191 股,新增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138,216,598 股增加至

145,660,789 股,从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一鸣,实际控制人王峻

适、林伊蓓及一致行动人聚才财聚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由发

行前 58.57%被动稀释至发行后的 55.57%,持股比例变动为 3%,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0 年 12 月 3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3、上述被动稀释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截至公告之日,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一鸣,实际控制人王峻适、林伊蓓及一致行动人聚才财

    聚该部分股份尚未解除限售。

          一、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王一鸣
             住所                 浙江省象山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王峻适
             住所                 浙江省象山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林伊蓓
             住所                 浙江省象山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宁波聚才财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园中路 98 号综合大楼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5 月 6 日-2020 年 12 月 7 日
股票简称               锦浪科技                      股票代码                  300763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0                        被动稀释 3.95%

           合   计                               0                        被动稀释 3.95%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被动稀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3,054,169        28.82%       39,192,087   26.91%
           其中:无限售条
 王一鸣                           0              0              0          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054,169        28.82%       39,192,087   26.91%

           合计持有股份       7,016,487        8.77%        11,928,028   8.19%
           其中:无限售条
 王峻适                           0              0              0          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7,016,487        8.77%        11,928,028   8.19%

           合计持有股份      10,023,552        12.53%       17,040,038   11.70%
           其中:无限售条
 林伊蓓                           0              0              0          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023,552        12.53%       17,040,038   11.70%

           合计持有股份       7,517,664        9.40%        12,780,029   8.77%
           其中:无限售条
聚才财聚                          0              0              0          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7,517,664        9.40%        12,780,029   8.77%
注: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数扩大为公司 2020 年 5 月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所致。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是□     否√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