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12-15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0-127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及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单项
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期限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99 号《关于同意宁波锦浪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定
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444,191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97.32 元,可募集资金总额为 724,468,668.12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468,896.2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11,999,771.8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523 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规模 拟投入募集资金
年产 40 万台组串式并网及
1 35,012.83 33,765.94
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
2 综合实验检测中心项目 19,034.04 19,034.04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8,400.00 18,400.00
合计 72,446.87 71,199.98
截止 2020 年 12 月 9 日,募集资金已使用 6,777.39 万元。因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
部分暂时闲置情况。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本次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
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等。单个产品期限最长
不超过 12 个月。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 2020 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产品金
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投资活动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
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
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
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
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5 日